1985年12月4日 《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规划》是为落实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从1986年起争取5年在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的要求而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