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9月27日 中越两国政府在越南河内签署1972年中国向越南提供经济和军事物资援助的协定。协定向越南提供的无偿援助,价值达27.98亿元。在1971年,中国签定的援外协议总额度为74.25亿元,实际对外承担的援助金额为66.77亿元;对外援助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0年的3.5%上升到5.1%,是新中国成立32年以来承揽援外任务最重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