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 [目 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并指挥全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组成人员: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程潜,时任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为副主席;贺龙、刘伯承、陈毅、林彪、徐向前【徐向前(1901—1990),原名徐象谦,字子敬,山西五台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华北军区副司令员。】、叶剑英、聂荣臻、高岗、粟裕、张云逸、邓小平、李先念【李先念(1909—1992),湖北黄安(今红安)人,时任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兼武汉市长、省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罗瑞卿、萨镇冰【萨镇冰,时任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蔡廷锴,时任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龙云【龙云(1884—1962),一说生于1887年,彝族,字志舟,云南昭通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一届政协特邀代表。】、刘斐为委员;任命徐向前为总参谋长、聂荣臻为副总参谋长。决定:周恩来主持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日常工作。随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所属各机构相继建立: 一、总参谋部:负责组织武装力量建设和实施作战指挥的军事领导机关,徐向前任总参谋长;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和组织全军进行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刘少奇兼任主任。总后方勤务部(简称总后勤部):为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杨立三为部长。 二、所辖各野战军、军区: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下辖第一、第二、第十八、第十九等4个兵团、10个军以及4个独立师,兵力38万余人。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下辖第三、第四、第五兵团,以及特种兵司令部,兵力43万余人(11月25日,中央军委命令第十八兵团归二野建制)。 第三野战军: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下辖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等4个兵团、12个军以及特种兵司令部,兵力74万余人。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第一政治委员罗荣桓。下辖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等4个兵团、14个军、一个纵队以及特种兵司令部,兵力87万余人。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下辖4个军区和5个军事部,兵力32万余人。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下辖9个三级军区、1个补训兵团以及部分直属部队,兵力31万余人。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下辖1个二级军区、8个三级军区,兵力44万余人。华中军区:司令员林彪,第一政治委员罗荣桓。下辖河南、湖北、江西3个军区,兵力21万余人。西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习仲勋。下辖1个二级军区、4个三级军区及直属8个军分区,兵力7万余人。【有书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为“中央军委”。按,“中央军委”应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秘书长聂荣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简称,应为“中革军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