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人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决定》。 [目 文]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根据9月21日邀集京津各院校学生会、党、团支部负责人关于人民助学金评定工作预备会议意见,作出下列决定:一、评定工作要实事求是,反对过右与过“左”的偏向。二、评定工作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事务工作,必须先从思想上动员群众,认清人民助学金和民主评定工作的意义,在工作中要公开表扬好的、批评不正确的与落后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点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三、评定工作要在学校党团的领导下,彻底地走群众路线。四、一切从人民政府及党的政策出发,反对单纯的经济观点,任务观点及平均主义思想。五、反对先紧后松,建立经常的、严格的申请评定审查制度。六、要向前看,反对向落后看齐。七、评定工作是重新评定而不是复查过去。八、申请评定审查时间和办法。要求各院校旧生重评工作于10月7日开始有计划的酝酿发动,先做思想动员讨论工作,再做申请评定与审查的工作,于半月内完成;新生评定工作于11月10日开始。转学生、复学生、研究生等问题,前已行文各校希参照执行。人民助学金评定工作暂定每学期重评一次,每月个别增减者可申请评定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