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刘少奇就铁路供给商店改组问题致信陈云、薄一波等。 [目 文]信中说,铁路供给商店是属于国营零售商店性质,对职工供给确是比合作社更好的有组织商业,原则上应继续保存并加优待,但应正式改为国家商店或仍叫供给商店,改归贸易部适当机关领导,按照贸易部规定的办法供给职工消费品。可组织一单独的供给系统,成立全国性的总领导机关,受贸易部领导。要规定详细办法,使购物证及定量定价合理,杜绝冒名领证及定价定量方面的弊病,并与铁路公用物资的供给分开。其优待率可照合作社配售商品待遇,供给车辆可由铁路免费办理。但供给商店工作人员的薪资应由商店支给,算作商品成本,不应由铁路支付。商店设备继续交商店使用,以后添置,由商店自办,不再由铁路设置,职工消费品生产事业也交商店办理。 此前,1月18日,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李颉伯、副主席王孝慈写信给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并转刘少奇。信中说,铁路系统过去和其他产业一样,在职工人数众多的集中点,即在大的或较大的城市,均办有能供给较市价便宜的粮食与日用生活品的消费合作社,在安定职工生活、鼓励生产情绪上起着不小的作用。但是散布在铁路沿线的职工,却不能享受这种便利,成为照顾职工生活的一个严重缺点。根据1949年5月华北职工代表会议向华北人民政府建议并为其所同意的开办供给商店的原则和苏联铁路办理职工供给的经验,决定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局办理供给商店,由行政、生产、计划部门负责领导,同级工会负责监督。但是由于最近国家大力提倡合作社,贸易部门取消了对于供给商店的优待办法,职工因买不到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而不满。我们与铁道部有关部门曾多次向中财委和全国合作总社请求给予供给商店与合作社同样优待,迄今未得肯定的答复。铁路供给商店由合作社演变而来,按其性质来说,与国营经济属同一范畴,是一个进步的经济组织。同时,经验证明在散布全国的漫长的铁路线上办理供给商店,确实比合作社好得多。但目前它正面临着不改回合作社而无以为继的问题。为此我们再次请求国家贸易部门给予铁路供给商店与合作社同样的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