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财委通报福建税收经验。 [目 文]1950年全国税收虽有很大成绩,但偷漏税相当严重和普遍,全国漏税估计在20%以上;中南区总漏税情况在30%,其中工商业税漏税、少纳普遍在14%以上。为此,中财委通报福建税收工作的经验指出,1950年分配福建税收任务2800亿元,至12月中旬已完成3800亿元,估计年底可达4000亿元。其经验是,一、全党重视税收工作。“税务人员跑断腿,抵不上党政首长动动嘴”,是许多干部的经验。二、依率计征和分配任务紧密结合。三、按项按时(月或季)分配任务及检查其执行情形,得出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四、抓紧重要的税种(如货物税、工商税等),分清轻重缓急,正确分配力量,突击征收。五、自报查账、依率计征,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及定期定额三种税收办法,要善于灵活运用。自报查账、依率计征是对公营企业及有健全会计制度者;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对一般较大的商户;定期定额是对小商户及税收数目有限但评定时麻烦很多者。六、对商人要有斗争有团结,商人经常会以喊、拖、欠对付我们,其目的是少缴或不缴,这就必须掌握充分材料,证明税收并不像他叫喊的重。踊跃交纳者要予以表扬,而刁顽拖欠者应予以惩处。七、税收机关与工会要经常配合,工会动员工人协助政府办税,是不法商人很害怕的一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