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实施货币管理的重大意义》的社论。 [目 文]社论指出,政务院于1950年12月1日通过关于实施货币管理的决定,中财委于12月25日颁发关于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及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的指示,这是财经工作的重大决定。货币管理的基本意义,是中央人民政府规定以国家银行为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的清算、信贷与现金管理的机关。国家银行对于部队、机关、国营企业、团体、合作社实施资金管理,以保证财政预决算制度的执行,及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实施,从而合理地使用国家财力,巩固已经稳定的金融情况并依靠由实行货币管理所集中起来的资金,以扶助物资交流,从而推动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社论说,货币管理主要是:一、实行划拨清算制度,由银行集中信贷。这是货币管理的主要内容。所谓银行办理清算,即必须取消公营企业的资金供给制度及其商业信用,而代以企业独立会计制度与银行集中信贷制度,目的在于保证一切收支通过银行,以有效地推动并监督企业经济核算。二、实行现金管理。实行划拨清算制度,必须建立企业独立的会计制度,除少数必须统一计算损益的企业单位如交通部门,可以保留金库制度外,已设的企业金库应即逐步取消。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集中银行和现金收支计划化等两个主要环节。货币管理不仅对于合理使用国家财力、巩固金融物价的稳定方面有极重大的关系,而且能集中资金,进一步活跃城乡内外物资的交流,扶助工农业生产的更迅速恢复和发展。
同 日,新华社报道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计,截至目前止,全国应受货币管理的单位已有90%以上编造了收支计划,人民银行各地分行根据各单位货币收支计划所编制的综合货币收支计划已有70%送达总行。1月份,北京、西安、兰州、重庆、成都等大城市各单位全部做了收支计划,上海市属各单位有98%编送了收支计划,青岛各单位也有95%以上编送了收支计划,部队单位有94%编送了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