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东北人民政府提出1951年东北地区改进计划工作的几点要求。 [目 文]要求提出:要加强计划的全面观点,加强经济发展观点,搞好规划与掌握好季度与月度计划,严格执行计划、定期检查计划并根据计划与有关部门订立合同,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计划工作的重点是编制工业生产与基本建设、物资供应与储备、商品流转、交通运输和现金收支等五种计划。中心问题是,以发展的观点来解决物资平衡、现金平衡、运输配合等问题,使整个经济更加活跃与发展。根据上述精神,东北人民计划委员会制定统一表格,从下而上编制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以季度计划充实年度计划,并按季检查总结、提高计划的准确性与衔接程度。在编制计划中,着重抓了生产与分配、商品与货币、生产贸易与运输平衡三个环节。其中统一纳入分配的物资由1950年的10种增加为33种,其产值占国营与地方国营企业商品总值的485%。10月29日,1951年东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正式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