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国史编年 >> 1951 >> 2月 >> 27日
东北人民政府提出1951年东北地区改进计划工作的几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09-05-27    作者:    来源: 2009-05-27
  字体:(     ) 关闭窗口
[纲 文]东北人民政府提出1951年东北地区改进计划工作的几点要求。
[目 文]要求提出:要加强计划的全面观点,加强经济发展观点,搞好规划与掌握好季度与月度计划,严格执行计划、定期检查计划并根据计划与有关部门订立合同,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计划工作的重点是编制工业生产与基本建设、物资供应与储备、商品流转、交通运输和现金收支等五种计划。中心问题是,以发展的观点来解决物资平衡、现金平衡、运输配合等问题,使整个经济更加活跃与发展。根据上述精神,东北人民计划委员会制定统一表格,从下而上编制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以季度计划充实年度计划,并按季检查总结、提高计划的准确性与衔接程度。在编制计划中,着重抓了生产与分配、商品与货币、生产贸易与运输平衡三个环节。其中统一纳入分配的物资由1950年的10种增加为33种,其产值占国营与地方国营企业商品总值的485%。10月29日,1951年东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正式下达。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