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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就西北镇压反革命问题复电西北局
发布时间: 2009-05-27    作者:    来源: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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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就西北镇压反革命问题复电西北局。
[目 文]刘少奇为中央起草的该电报指出:应即在军区、军分区及各城市军管会与剿匪司令部下组织军事法庭,在减租土改地区组织人民法庭。凡土匪、特务、反革命案犯,在军事管制时期经军事法庭判决执行,在内部经省委或地委批准后即可执行。在城市中的反革命也应大杀几批,才能压下反革命气焰,鼓励群众的情绪,应告诉我们的干部,对反革命的坚决镇压,只要我们不杀错办错,是完全符合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理直气壮的,不要怕民主人士有什么批评和不满。
此前,2月5日,西北局致电毛泽东并中央报告说,两个月来,西北在镇压反革命过程中,破获重要案件40余起,捕押500多犯人。这期间,各地杀了匪首、惯匪、恶霸地主及反革命首要分子共计500余人,严重打击了反革命的气焰,打开了土改、减租工作局面,得到群众的普遍称赞。但从全部情况看,还存在杀得不狠,处理缓慢,甚至“宽大无边”的问题,还须继续大力掀起镇压反革命运动,争取在短期内把应杀的和应捕押的尽快处理,以求更有力地开展减租与土改运动。执行镇压反革命计划,一定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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