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交通部部长章伯钧就“永灏”号油轮一事发表声明。 [目 文]声明指出,“永灏”号油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并受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上海油轮公司的直接管辖,这应该早已是举世周知的事实。中央人民政府对于这一劫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产的无耻阴谋正予以严重注意。在1950年3月18日发表的《关于我国留在香港及新加坡的商船产权的声明》中,我曾郑重声明:“我中央人民政府对于这些轮只的神圣产权应受到新加坡英国政府、香港英国政府和各国政府的尊重。如果在新加坡、香港和各国港口的各轮,有被侵犯、损坏、扣留、转移或干涉行动等情事,则各该政府必须负完全责任,并将引起相应的后果。”由于香港黄埔船厂与台湾勾结企图非法劫夺“永灏”号油轮的无耻阴谋,我不能不再一次提请港英当局对于这一声明的注意。 “永灏”号油轮是建国初期中国最大的油轮之一。该轮于1948年7月交托香港英商黄埔船厂修理。1950年4月1日,该轮全体工作人员宣布起义。6月29日,“永灏”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国油轮公司接收,属国营上海中国油轮公司管辖。1951年3月,台湾国民党当局勾结香港英商黄埔船厂,向香港法院提出“永灏”号油轮的产权问题,企图劫夺该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