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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华南分局关于军队干部参加地方领导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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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批转华南分局关于军队干部参加地方领导工作的意见。
[目 文]中央给华南分局、中南局、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的转发批语认为,华南分局电报所述的决定是正确的,请中南军区对在粤各军发出指示,指出军队干部必须和本地干部发生正确的关系,帮助他们而不要看不起他们,这点极为重要。分局应召集有军队和地方两方干部在一起的会议,明确地指示任务和双方发生正确关系的重要性。广东这种办法,请其他中央局考虑,是否在某些干部力量较弱、工作难以开展的地方,有采用广东办法的必要。
此前,3月15日,华南分局给中央并中南局、中南军区发出电报说,为加强地方工作的领导,在不变更现行区域和不太多牵动干部的情况下,决定成立粤东、粤西两区党委和三级军区。军队经营地方的实施方法,采取军队就地兼任与军队调出干部参加地方工作两种。各野战军除就地参加兼任地方工作外,另决定每军调出干部500—700名专任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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