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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土产会议加强推销土产的指示》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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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土产会议加强推销土产的指示》。
[目 文]《指示》指出,我国的农业生产正在迅速恢复,一部分地区已接近于战前水平。推销大量的商品粮食、经济作物、出口物资和占农业总收入很大比重的农副产品、山货、水产、手工艺品,成为目前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也是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各级党委必须有计划地组织这一工作。根据华北、华东有些地区的报告,有计划地召开土产会议或者土产代表会议,组织城市与乡村间、地区与地区司的物资交流,打开国内市场,活跃城乡经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指示》建议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各专区、各县(市)、各区和各乡,均应有准备地在两个月以内召开一次土产会议。此后,中央也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土产会议,除讨论如何推销去年的土产品而外,还准备讨论如何推销今年收获的土产计划。目前大量的农副土产品,一类是行销货或畅销货,一类是滞销货。召开土产会议或土产代表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有分别地解决这两类土产品的销出问题。对第一类土产品中的经济作物和出口物资应由国家贸易公司经过合作社向农民大量订购,付款方式可采取一部分现款、一部分实物、—部分赊账的方式。对第二类土产品要积极设法打开销路。
《指示》指出,召开土产会议必须具体解决以下问题:恢复旧有的或开辟新的商业网;组织私商下乡进行购销;在合作社组织已有基础的地方,由合作社大力推销土产;组织群众性的短距离的物资交流;广泛推行贸易合同制度;增设土产公司,建立货栈等;组织群众运输力量;对土产品的生产加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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