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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合作总社发出关于配合春耕运动的指示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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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全国合作总社发出关于配合春耕运动的指示。
[目 文]指示要求:一、各地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结合春季生产资料的供应业务,向社员及广大农民展开爱国增产运动宣传和政府增产政策的解释,以提高农民增产积极性;宣传解释棉粮、麻粮、烟粮比价,提高其增产经济作物的信心和兴趣;号召和引导社员带头种植上述作物,以提高合作社及社员的政治影响。二、合作社使用国家肥料贷款所购买的肥料,凡可能进行现售的地区,除按优待价格卖给社员外,应在不高于市价或稍低于市价的原则下,大力向非社员农民推销。在社员或农民无力购买的情况下,应积极组织肥贷和预购产品,务必充分满足社员需要及照顾非社员农民需要。要协助社员添补和修理农具,推广新式农具。在非社员的请求下,可为其代购部分农具。县社应结合重点基层社,设立临时性的流动农具修理站,以修补社员农具为主,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可照顾非社员农民。应着重推广调剂经济作物优良种子,大力开展农药采购和使用。要教育社员爱护耕畜,协助农民扑灭畜疫。三、要加强余粮及土产的推销业务,播种期间向社员订立棉、麻、烟等预购合同,解除农民怕卖不出和担心价格不合理顾虑,各级合作社在播种期间,应展开预购产品保证销路的订合同运动,争取在春耕期间,把社员大部分棉、麻、烟等经济作物的销路落实。四、为了保证国家工业原料的充分供应,合作社各项工作,特别是供肥、整社、建社、预购产品等,都应以棉、麻、烟、茶等经济作物地区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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