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公安厅镇压反革命综合报告的通知。 [目 文]中央给各中央局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的转发通知指出,福建省公安厅的镇压反革命综合报告很好,其中许多经验,各地均可酌情采用。3月18日,毛泽东又加批语指出:福建省公安厅的这个报告写得很好,有分析,有内容,方针正确,态度坚定,值得各地同志研究仿行。希望各省市都能写出这样的报告。 此前,3月1日,福建省公安厅向华东区及公安部提出报告,总结了镇压反革命的经验和步骤:第一步,以地委讨论作重心,经党内外自上而下的充分动员,再进行有重点的具体检查监督,达到明确思想、解决策略方法与材料来源等问题。第二步,结合土改等中心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群众性调研工作,结合公安部门既有材料,确定逮捕对象,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核对、补充材料,经一定组织审查批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党政军民力量,实行全区大逮捕。第三步,发动群众控诉,经人民法庭依法判处或由军法处和政府机关组织公审大会和群众大会布告处决。经过上述工作,基本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策略、有步骤地进行,达到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不抓错、不杀错、群众满意的要求。总的说来,镇压反革命工作已在全省展开,一般的大逮捕已经过去。镇压一定程度后,要把杀人权收缩到省掌握。现在反革命分子已趋向更隐蔽、坚决、狡猾。因此,在镇压没有深入的地方,继续强调放手镇压;在镇压已经开展的地方开始收缩,抓紧清理,寻找新的线索,准备再战,并预防干部群众“一网打尽”和“连根拔起”的过左思想。领导要提高策略思想,处理反革命分子时有杀、有放,杀、放都要经过群众。为迅速处理积案,有的地方用召开农民代表会议等办法审查处理,效果很好,既迅速又能稳、准、狠。对隐蔽特务的处理,必须以事实证据来教育与发动群众,只要有事实证据,群众又赞成,又有法律依据,就可放手,不会抓错、杀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