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增发人民币的请示电。 [目 文]中央转发批语指出:现在国防建设费如经济建设费的开支,很大部分系用在建筑工程上,故各地建筑工程的主要领导,必须统一于当地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公家的营造公司,应受当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私家的营造公司,应向当地市人民政府登记,并受其监督,一切建筑器材,属于公营者,应视管辖范围由中财委或大行政区、省、区、市财委按各单位需要程度,统一挨次分配,拨给转账,如水泥钢筋木材;属于私营者,也应经过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筹划和价格。为此目的,中央大行政区及有关省区市各级财委,应成立营造指导委员会,吸收各有关军政代表人物参加,并于其下设营造指导机构专司其职。 此前,4月25日,中财委致电中共中央说,一、5、6两月份由于作战费和国防建设费大大增加,估计军费支出需115万亿元,比原定两月平均数超过4万余亿元。两月财政赤字将达76万亿元。加上银行收买外汇金银和地方放款及其他支出需15万亿元,贸易部因积压进出口物资周转不灵需借款25万亿元,总计5、6两月除收支外尚缺现金116万亿元。二、预计两个月再发行4万亿元,总共发行172万亿元。因主要物资、粮食、纱布公家存底颇足,物价不致受影响而发生波动。三、请各军事用款机关凡采购水泥、木材、钢材等三种建筑器材,必须由中财委批准计划,向国营贸易机关、国营工厂、林局订购。切勿在私商中乱收买,徒然抬高物价,混乱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