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新华社讯,叶剑英发表声明斥责港英当局无理宣判劫夺我渔船的美蒋分子无罪。 [目 文]声明指出,广东省人民政府留香港5艘渔船中的“渔时”、“渔连”、“渔扬”3艘,于1950年6月22日突然被以阿诺、宋亨豫为首的美蒋分子30余人劫走。在旁边停泊的英国水警轮竟将报警船员以“报假案”罪加以扣押,更以机枪制止我船员抵抗,护送劫船出海。此事发生后,被劫船员当即向香港法院指控,而香港英当局诸多为难,并变相地将未被劫的“渔浦”、“渔琼”两船加以冻结,又于1951年3月15日无理宣判劫夺3渔船的美蒋分子无罪。对此,叶剑英郑重声明:“香港英当局此种公然庇护美蒋匪徒劫夺我国家财产的行为,是非法的,无理的。香港英政府应对此事及其后果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