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共中央批转山东分局关于城市镇反经验报告。 [目 文]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城市市委的转发批语说:城市镇反工作,山东有一个很好的经验,华东局已给批准并转发华东各地参考。请你们也参考此项经验,正确地展开城市的镇反工作。 此前,4月3日,山东分局、山东省公安厅向华东局提出关于全省统一行动逮捕反革命的经验报告,介绍做法是:一、召开全省公安、司法、检察会议,统一部署,制订行动计划。二、搜集与审查材料,事先均经城乡交流,互相查对,保证不错捕一人。三、进行思想与舆论动员。四、以市公安局为主,结合驻军,组织行动指挥部,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等方面教育训练,制定行动守则,颁布纪律。五、吸收民主人士参加城乡联络委员会及对某些人犯材料证据的审查。六、为保证行动不发生内部意外事件,行动前将警察中的坏分子先行清洗和关押一批,将潜伏在工厂企业内部的罪证确凿、有现实危害可能的反革命分子先抓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