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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程子华关于基层合作社改组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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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程子华【程子华(1905—1991),山西解县人,时任全国供销总社主任、全国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局长。】关于基层合作社改组意见的报告。
[目 文]中央给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的转发批语认为,薄一波、程子华的报告提出农村和城市基层合作社改变组织形式的意见是正确的,望根据这个报告进行合作社的组织和整理。
此前,4月14日,薄一波、程子华在给刘少奇并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提出:最近各地反映,在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供销合作社、在城市按工厂机关学校组织消费合作社并不完全适合工作要求。因此,基层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需作如下改变:一、在农村,将以行政村为单位改为以集镇为单位组织供销合作社。为此,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有意识地选举主要村干部进入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以方便党支部和村政权对合作社的领导;(二)健全社员小组和代表大会,以加强社员对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三)多设门市部、分销部、货郎担、销货员;(四)由区党委委员担任主任并归区委领导。二、城市消费合作社在规模上应比农村供销合作社大,也不应受生产行政单位的拘束,可采取三种形式组织大的合作社:按区组织混合性合作社,把原有的基层社改为分销部;按生产行政单位即有宿舍的大工厂、大学校、大机关组社;在工人集中居住地区组织工人消费合作社,一个合作社可包括几个工厂的职工。基层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改变后,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各种不同的部门和专业的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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