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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等关于全国信用合作发展问题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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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等关于全国信用合作发展问题的报告。
[目 文]中央给薄一波、程子华并各中央局转各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的批语称:4月14日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阅悉。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所提出的意见是正确的。望照此办理。
此前,4月14日,薄一波、程子华向刘少奇并中央提出关于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汇报会议于1951年3月20—29日召开,华北、华东、东北、中南、西南、内蒙古各区代表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汇报了各地信用合作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讨论了今后信用合作工作的意见。】所反映的全国信用合作发展情况、主要问题和意见的报告。主要内容是:在已经土改的地区,由于生产恢复,一部分生活逐渐富裕的农民要求积储余粮并扩大再生产,而少数家底薄弱的农民,一旦遇到意外,又借贷无门。因此,有计划地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已成为广大农民普遍的迫切要求。全国各地银行及基础较好的供销合作社在党政领导下组织试办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到1950年底,华北、东北、华东三个大区已建立信用部550个、信用社97个,其中在华北者占80%以上。信用社、信用部在组织借贷中,宣传自由借贷政策,规定存借手续,保证按期照样归还,建立信用,打破了群众怕“露富”、“放出不回”、“存好还坏”、“调富济贫”等顾虑,带动了私人借贷,降低了不合理的利率。用组织起来的办法,以合理的利息吸收余粮余款。以零存整付、存农产品还生产工具与工业品的方法,帮助农民积累资金。帮助贷款户制定生产计划,督促其搞好生产。这种信用合作社对组织农村资金互助,恢复与发展农村经济,防止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报告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在试办信用合作中有不问对象、不分用途,专以蓄利生息为目的,把信用合作社办成“放账铺”的现象。为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今后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供销社不再兼办信用部,单独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由银行领导。单独吸收社员股金,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用国家贷款、有奖储蓄、单一折实储蓄、牲畜保险等办法,解决存贷不平衡的矛盾。其次,明确信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的分工与配合。存款、贷款、存实、贷实由信用社办理;预购、赊购由供销社办理。信用社存实的推销,可通过合同制交供销社办理,以保证双方的正常发展。第三,维持目前合作社的信用业务的现状,不作新的发展。过渡时期的信用部可接受银行委托的代理业务,以合同方式确定双方的业务关系。一切债务债权均由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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