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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各级会议的计划性及减少积极分子的兼职和活动等问题的指示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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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各级会议的计划性及减少积极分子的兼职和活动等问题的指示。
[目 文]中央指示指出,兹将华北局关于华北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的报告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并告中央各部委、中央政府各部党组,中央认为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都是正确的。望各地也注意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
一、由于全国统一,中央各机构召开全国性的各种会议,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全国会议开过后,各地各部门是否随即召集该项地方会议,应由各地党委统一计划调整。对于没有必要召开的都不要召开。可以合并召开的都应合并召开,以便减少一些地方会议的次数,节省时间和人力。此事应由各地人民政府和党委决定,中央各机构如有意见,可以向下级机构提议,但不应代替下级人民政府和党委做决定。各地人民政府和党委对于各项重要工作的地方会议,可以做出全年的计划。中央各机构应将一年内召集全国会议的时间预先通知各地,使各中央局统一计划省以上地方会议的时间,各省统一计划县以上地方会议的时间。如此,可使许多重要工作会议上下配合,走上初步的计划性,以免经常陷于被动。二、现在工厂、农村、学校的基层组织中许多不脱产的党团员、党外积极分子及劳动模范,参加会议和兼职太多,业余活动和学习时间也太多,党、政、团、工的活动时间没有统一调整,甚至有互相争夺时间和积极分子者。各地党委应即和各方面协商,迅速解决这个问题。三、中央机构向下级要统计材料,也成为下级组织特别是乡村组织的严重负担。应规定:以后农村统计材料应由县级组织负责供给;大工厂及学校、机关统计材料由工厂、学校、机关中的基层组织负责供给;城市其他统计材料由市级组织负责供给。以后应在县市人民政府和党委成立有能力的统计机构,专门和经常地负责搜集各种材料。党内情况的统计也可从一般统计中划分出来,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四、以上各项,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指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并初步讨论,但因为尚无成熟经验,故未做决定。今特通知各地,望加考虑,并进行试办,以便在明年组织工作会议时能够做出决定。
此前,5月4日,华北局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的报告。报告说:会议主要议题是把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决定具体化,着重讨论的问题是:一、关于整党和训练干部。全党要为提高党员标准而斗争。要开好省、市、县党代表会议,深入传达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决议。做好调配整党干部和党务工作干部的工作,克服党的部门编制不全、党不管党或无力管党的现象。各地首先于年底前按编制配齐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干部,明年内将其他系统干部缺额补齐(目前华北全区约缺干部5万人左右)。要做好整党干部的训练工作,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报告和会议两个决议、关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基本知识的两个小册子,学习新民主主义阶段和当前工作的各项政策及如何做支部工作等。在训练干部的同时,进行整党典型试验。各省整党工作在三年内完成,要对所有县以下脱产干部训练一次。二、关于审查干部。在城市,目前的重点是审查中层,如牵连到内层,随即进行审查。其后转入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三、关于改善区村领导。现在主要问题是:上级要求多,下级力量不足;一揽子领导和系统分工的关系;中心工作与部门经常工作的关系;村干部兼职多、误工多等。四、会议建议:(一)省、地、县三级党委要对任务、会议、报告、统计材料等加以控制与安排,实行简政,同时在县级以上机关设立统计机构、在村级设不脱离生产的统计员、建立材料保管制度。(二)视工作性质和紧缓情况,实行统一领导、科学分工。要克服不建立系统工作、以党代政的现象。各系统部门必须要有统一的领导,县政府统一于县长,区政府统一于区长,党的部门统一于党委会。各个系统只强调自己部门的业务,不参加中心工作,或领导上完全不照顾部门工作,都是不对的。(三)建立各系统的工作,应多采取代表会形式,但党委要统一规定会议次数和时间,以免过分占用不脱产干部的时间。(四)加强区委领导,扩大机构,充实党的工作干部。区委要建立党委制,反对个人领导;主要工作要推动组织各系统去完成,不能代替;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有分工,政府工作则通过区长和党组去领导。区委要注意检查工作,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帮助村干部解决困难。(五)规定村支书不能超过两职,支部其他成员和村长不能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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