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 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1951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 [目 文]该《规定》对教育部《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从7个方面作了补充规定:一、凡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工农青年、革命干部持有合适证明者可报名投考;凡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一般青年符合情况者可报名投考。二、符合工农干部等条件并能提出未曾学习外国语证明文件者,可以申请免考外语。三、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文教部)要争取实行统一或联合招生,于7月15日至17日考试,发榜不得迟于8月10日。四、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考试成绩稍差但可望在一学年内补习及格者,可以从宽录取:工厂、矿山、农场等产业部门的青年工人,工龄在3年以上者;工农家庭出身或本人是工农成分的干部,参加革命3年以上者;非工农家庭出身,本人又非工农成分的干部,参加革命5年以上者;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学生。五、在录取名额中长期从事革命工作的工农干部、知识分子干部及产业工人,应达到一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