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月,戴高乐将军重新执政,当选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他在外交政策上独立自主,推行戴高乐主义,重视加强与中国的关系。1963年10月,戴高乐总统委托参议员、法国前总理艾德加·富尔携带他的一封亲笔信前来中国,代表他同中国领导人商谈两国关系问题。从1963年10月22日——11月5日十五天时间,富尔和周恩来、陈毅六次会谈,并受到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国家主席刘少奇接见。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对富尔来访十分重视,决定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会谈。会谈中,周恩来总理强调了中法之间的共同点,双方认为两国建交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建交的具体做法上,中国在坚持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的同时,对建交的具体步骤采取灵活态度,与富尔几经磋商,就下列三点达成了默契:1、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2、法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和地位,不再支持所谓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3、中法建立关系后,在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政府撤回它驻在法国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的情况下,法国也相应地撤回它驻在台湾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至此,中法建交原则框架已达成。
此后,中国驻瑞士大使李清泉与法国外交部欧洲司司长狄普·马歇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就建交的具体事宜进行谈判。1964年1月27日,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建立外交关系,在三个月内任命大使。与此同时,根据双方事先的协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1月28日就中法建交发表声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谈判并且达成两国建交协议的。法方以复述中国声明的方式,予以确认。按照国际惯例,承认一个国家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地意味着不再承认被这个国家的人民所推翻的旧的统治集团。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撤走了它驻法国的“大使馆”。
1964年2月25日,中、法临时代办分别到达巴黎、北京。4月10日,两国同时宣布大使任命。5月31日,法国首任驻华大使吕西安·佩耶向刘少奇主席呈递国书。6月6日,我国驻法兰西首任特命全权大使黄镇将军向戴高乐总统呈递国书。中法建交工作圆满完成。
法国是西方大国中第一个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这对于中国加强同西欧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对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参考文献:
黄舍骄主编:《春华秋实四十年——中法建交回忆录》,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
刘海星、高风主编:《中法建交四十年重要文献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4年版。
谢黎:《六十年代国际关系的重要事件——中法建交》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1988年第4期。
戴德铮、陈兆河:《中法两国“心灵深处”“诚挚地希望”的共同选择——中法建交深层原因探析》,《法国研究》2002年第1期。
潘敬国、张颖;《中法建交中的美台因素》,《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