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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树达的普法故事
发布时间: 2010-06-07    作者:曾毅    来源:光明日报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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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了25年检察官,他有着为尽快审结案件,将行李卷搬到办公室,被院领导誉为“吃不饱的老黄牛”的历史;有着为查清案件事实,连续十几天骑自行车走遍全市大街小巷,被同行称为“丁老追”的历史;有着两年内风雨无阻持续帮教86名免诉人员,被免诉人员署名送来“刚直廉洁的检察官,是您唤醒了我”锦旗的历史。可他更有着24年坚持义务普法讲座,被人民群众称为“普法使者”的历史。

  丁树达,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全国文明家庭、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四次、三等功两次。

  检察官普法的历史始于1986年3月的一天,他在提审一名14岁少年杀人抢劫嫌疑人时,这少年突然跪倒在地:“丁检察官,求求你能不能把我的事跟我一般大的孩子讲一讲,让他们千万别犯罪。现在谁用刀按住我的脖子我也不会犯罪了。”说完嚎啕大哭。他的眼泪酝酿出了丁树达的“普法新长征计划”,那就是用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精神,将法制宣传送到学校,让更多的孩子学法、守法、不犯法。

  2001年以前,丁树达以办案为主,普法为辅。2001年以后,他被院里任命为专职普法宣传员,工作就是普法。从那时至今,他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9座城市义务讲法制课1167场,受教育人数85万人次,获赠锦旗97面。

  他每次讲课后都把电话告诉学生。有个大冬天,一大早他就接到一个男孩子的电话,说听过他的法制课。现在男孩想问:当一个人在他睡觉时有人用绳子把他绑上后打他,他事先准备一把刀将打他的人杀死属不属于正当防卫?丁树达感到这个问题不能轻易表态,提出见面谈。几经商量,见面地点选择在男孩家附近的浴池。原来,这孩子的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认为他只有上大学才有出息,而他偏偏不愿意学习,父母惟一的教育方法就是打。等他上了中学父母打不动了,就在他晚上睡觉时用绳子把他捆在床上打他。久而久之,孩子有了想法。交谈了三个多小时后,这名学生说:“丁叔,我听你的。”之后,丁树达又找到这名学生的父母沟通并建议其去医院诊治。后来医生诊断这名学生患有精神忧郁症。

  2010年3月,他应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的邀请,五天时间给学校、机关、少管所等义务讲法制课11场。在一所小学讲课后,有一名小学生问丁树达:“共产党员是不是都像你这么优秀?”他当即回答道:“我只是一名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黄继光、董存瑞、雷锋才是优秀的共产党员。”这名学生说:“我长大后也要做你这样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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