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和人口
地理位置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份,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西岸,毗邻广东省,与香港相距60公里,距离广州145公里。本地时间比格林威治子午线时间早8小时。
面积
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已由19世纪的10.28平方公里逐步扩展至今日的29.2 平方公里,面积约是香港的四十分之一、新加坡的二十三分之一。澳门包括澳门半岛、仔和路环两个离岛。半岛北面与中国大陆相连,南面分别由嘉乐庇大桥、友谊大桥和西湾大桥与仔连接;至于仔与路环,则由全长2.2公里、6线行车的路连贯公路相接。
人口
2007年第一季澳门居住人口估计为544,20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8637人。澳门半岛北区更为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区之一。
澳门人口近20年快速增长,每年以接近4%的幅度增加。人口的流动性相当大,全年人口流动量高达2,500万人次。
根据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的初步结果,8月19日澳门的居住人口中51.2% 为女性。在年龄组别方面,15.2% 为15岁或以下,77.7% 介于15到64岁,7%为65岁或以上。两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均超过79岁。
2001人口普查显示,43.5万居住人口中,中国籍居民占95%,葡国籍占2%及菲律宾籍占1%。
澳门的官方语文分别是中文及葡文。澳门以中文为日常用语的居住人口超过97%,而使用葡萄牙语的人口则为0.7%,其余人口使用英语、菲律宾语及其它语言。
居澳时间方面,超过80%人口在澳门居住超过十年。至于出生地点,在澳门或是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居民各占约45%,在其它地方出生者不足10%。
气候
澳门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西侧,是中国大陆与南中国海的水陆交汇处,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冬夏季风向相反,属季风区及气候分类方面属夏季多雨暖温带气候,每年以10月中旬至12月天气最佳,最为舒适。
1月和2月是澳门冬季,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接踵而至,经过华中华南进入澳门,带来寒冷干燥的北风,市区温度有时会降至摄氏10度以下,通常这两个月内记录得全年最低气温,由于大气中水气含量不足,故降雨量及降雨日数较少。
3月和4月是季节交替期,南中国沿岸吹东或东南风,气温及湿度上升,春季期间,除了间中极为潮湿,有雾、毛毛雨及能见度低之外,其余日子天气尚好。
澳门夏季较长,5月至9月由于天气炎热及潮湿,故此带来不少恶劣天气,如暴雨及雷暴等。而水龙卷亦偶有出现,同时5月至10月,频密地出现热带气旋,造成这段时间内不论雨量、气温、降雨日数及雷暴等,都达至全年最高峰。当本地区悬挂 8号热带信号时,所有海上及航空运输中断。
10月秋季来临,亚洲大陆天气转凉,澳门秋季时间短暂,天色晴朗,天气稳定,舒适度高,最后返回清凉干爽的11月,而北方的冷空气亦准备在12月,周而复始,再次入侵。
货币
澳门的官方货币单位是澳门币(PATACA)。纸币面额计有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及1000元六种;硬币有1毫、2毫、5毫、1元、2元和5元六种。
在澳门售卖的商品和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一律以澳门币计算,但也可使用港币或其他流通货币。兑换率按市场浮动率厘定。
1美元约兑换澳门币8元。港币100元约兑换澳门币103元。
银行、酒店或银号均提供兑换外币和旅行支票的服务,而且地点适中,十分方便。另外,澳门国际机场和葡京酒店内提供二十四小时兑换外币服务。
本地或外地货币可自由出入境,数量不限。此外,信用卡也可以在澳门部份商店流通使用。
政治体制
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澳人治澳」是指由澳门人自主管理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澳门当地人组成。按照基本法规定,「澳人」就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包括符合基本法规定条件的中国人、葡萄牙人和其它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院长及检察长必须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中部分职位还必须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高度自治」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权力。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为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央政府保留了必要的权限。例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行政架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的行政机关。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提出法案、议案,草拟行政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
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在本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
行政长官的主要职权包括:领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执行基本法和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总局局长和海关关长等主要官员,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委任部分立法会议员;任免行政会委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任免各级法院院长和法官、检察官、公职人员等;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解散立法会。
行政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行政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委员的人数为7至11人。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行政会会议。
立法会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大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任期4年。
任期至2001年9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有23名议员,其中8人由直接选举产生、8人由间接选举产生、7人由行政长官委任;2001年10月就职的第二届立法会有27名议员,其中10名由直接选举产生、10名由间接选举产生、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任期至2005年;第三届及随后的每届立法会议员数目为29人,其中12名来自直接选举、10名来自间接选举、7名为行政长官委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修改、暂停实施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政府提案决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担的债务;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
在特定情况下,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司法机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第一审法院、中级法院、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继续保留。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其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
廉政公署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和他属下的机构拥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力,其工作不受特区政府任何部门、官员和社会人士的干扰。
为了扑灭贪污和行贿受贿,特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肃贪、防范、立法、教育着手,建立一个廉洁法治的社会。
审计署
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根据基本法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不受干预。审计长对行政长官负责。审计署致力完善公共部门的内部监管制度,透过审计工作,发挥对公共行政的促进作用,强化公共财政管理运用效率。
警察总局
警察总局局长于2000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警察总局主要任务之一是统一指挥治安警察局与司法警察局,以进一步加强两个警务机构的合作。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局长属主要官员。
海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设立澳门海关,以统一执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及保护工业和知识产权的工作。在设立海关前,有关工作由经济局与水警稽查局共同负责。海关关长于2000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关长属主要官员。
医疗卫生
特区政府成立后,积极提升和优化医疗保健素质,以保障全民健康为长期的工作目标,这是澳门特区政府对居民的承诺。
公众健康
根据2007年的统计,全澳每名医生及护士分别服务439名及403名居民,每531名居民拥有1张病床(包括住院及非住院单位的病床)。2007年的死亡率为千分之2.9,一岁以下婴儿的死亡率为千分之2.4。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为81.5岁(2003年-2006年)。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9版》的组别分类,肿瘤是澳门的头号都市杀手病,居第二位是循环系统疾病,第三位是呼吸系统疾病。2007年的统计资料显示,这三种疾病占全年人口的死亡比率分别是:32.2%、23.9%和15.7%。
医疗卫生资源
特区政府投入医疗卫生的资源甚钜,2007年的医疗卫生预算约20.5亿元,比2006年度增长17%。
澳门的医疗卫生服务,可分为政府和非政府两大类。政府方面主要有以提供初级保健为主的卫生中心和提供专科服务为主的仁伯爵综合医院(俗称山顶医院)。非政府方面,可分为接受政府和团体资助的医疗单位,如镜湖医院、工人医疗所、同善堂医疗所等,以及各类私人诊所和化验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其中特区政府卫生中心和同善堂医疗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免费的。
仁伯爵综合医院
仁伯爵综合医院占地3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67,535平方米,由4幢建筑物相连而成,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
仁伯爵综合医院是具备先进设备配套的现代化医院,提供住院、门诊、急诊、手术、深切治疗及各种专科,合共74个分科的医疗服务。
根据卫生局2007年年底的统计,仁伯爵综合医院有医生248人,护士607人,住院部有床位484张,分配于14个专科科室。2007年病床占用率为85.69%,平均住院日数为8.98天。门诊总数达269,247人次,急诊总数167,392人次,入院病人数目为15,746人次。
仁伯爵综合医院向澳门居民中的孕妇及产妇、10岁或以下儿童、中学及小学学生、教职员、传染病患者、吸毒者、恶性肿瘤和精神病患者、囚犯、公职人员、65岁以上人士及持有社会工作局发出经济状况证明(俗称贫民纸)者,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卫生中心
为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所倡议「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卫生局在各区设立卫生中心,建成以卫生中心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网络系统,全澳居民都可以在自己居所附近享受卫生中心提供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澳门目前共有6间卫生中心及2所卫生站,分布各区。其中,筷子基卫生中心内还设有独立运作的中医诊所。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初级卫生保健领域方面,共有105名医生和146名护士,全年门诊就诊数目达449,657人次。
镜湖医院
镜湖医院创建于清代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是一所由华人创办和管理的慈善医院。
目前镜湖医院已逐步成为现代化的综合医院。2007年全院共有员工1,403人,其中医生293人,护士397人,技术人员225人,提供急诊部、门诊部、住院、ICU、CCU以及8个医疗中心。2003年更开展了肿瘤内科、肿瘤外科、放射治疗等服务,以及院方为方便凼仔居民就诊,于2005年10月凼仔医疗中心已投入服务。
科大医疗
澳门科技大学中医药学院于2000年建立,及后经大学申请,2003年10月获准成立澳门科技大学中医诊疗中心。2006年3月,大学基金会将原诊疗中心扩建为科大医院,是一集临床、教学、科研功能为一体的、澳门首家中西医互补的医院。
经济
经济概况
澳门是微型海岛经济,经济规模无可避免地受市场、资源和结构等方面的局限,但仍然是亚太区内极具经济活力的一员。
随着博彩旅游业的增长持续向好,2008年第三季澳门经济实质增长率达11.3%,以当年价格计算,本地生产总值为435.74亿澳门元。2007年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为289,153澳门元,约为36,144美元。
虽然澳门的经济规模不大,但具有开放和灵活的特点,在区域性经济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传统上,澳门的经济以出口为主,在加工业进行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同时,服务出口在澳门整体经济上所占的比重变得越来越大。
澳门是中国两个国际贸易自由港之一,货物、资金、外汇、人员进出自由。特区政府成立后,把维护和完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施政的主线,营造受国际社会认同、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和法治严明的市场环境,确保经济制度不受干扰和影响。
2007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对澳门进行每6年一次的贸易政策审议,在报告中对澳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予以肯定,认同特区政府过去六年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认为澳门未来的发展前景乐观,澳门是开放的经济体系这一评价再次受到肯定。这是澳门特区政府成立后第二次的审议会议,对上一次是在2001年进行。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亚太地区、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特区政府在经济方面的施政方向是:把握机遇,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增强本澳的竞争优势,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提升龙头产业,稳定传统行业,扶持新兴行业,加快经济复苏步伐,保持和巩固本澳经济发展的势头,为本澳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旅游博彩业
旅游博彩业是澳门主要的经济动力之一,其中包括作为澳门最大直接税来源的博彩业,及其它如酒店、饮食、零售等行业,对推动澳门经济的发展相当重要。
迅速发展的旅游业及服务业是澳门最重要的外汇来源,90年代以来,澳门旅游业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自1992年起,旅游业的收入已经超过出口产值。特区政府成立后,旅游业发展步伐更为迅速。
2009年2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门居民共2,245,660人次。旅客总數为1,652,377人次,较去年同月减少17.3% 。访澳旅客最多的三个市场分别依次是内地(82.7万)、香港(54万)和中国台湾(9.1万),东南亚旅客以9万人次紧随其后。酒店业在12月底可供应用客房总数为17,490间,平均入住率为79%,较去年同月下跌4.1%,其中以四星级酒店的平均入住率最高,达87.6%。
2008年第四季来澳旅客平均逗留1.1日,与去年同季相同;人均消费为1,788元(223.5美元),较去年同季上升4%,其中以国内旅客的消费最高,达4,103元(512.9美元)。
2008年第四季,澳门的博彩业录得243.58亿澳门元(30.45亿美元)的毛收入,今年1月至12月缴纳的直接税达418.97亿澳门元(52.37亿美元)。
制造业
澳门制造业是以纺织制衣业为主,且以劳动密集和外向型为模式发展,大部份产品销往美国及欧洲。
制造业在澳门历史悠久,早期以炮竹及神香为主,而目前仍然是澳门制造业主力的纺织制衣业始于60年代,70年代至80年代进入黄金时期,除纺织制衣业之外,玩具、电子和人造丝花等工业亦蓬勃发展。踏入90年代,澳门受到欧美两大出口市场经济疲弱、本地工资上涨的影响,加上新兴工业国家在产品价格上的竞争,制造业发展的步伐明显放缓。
2008年第四季本澳的总出口货值为31.41亿元,较前一年同期下跌42.4%,其中本地产品出口及再出口分别减少54.8%及14.5%;而全年总进口货值较前一年同期微跌0.2%,为430.3亿元。以出口市场计算,美国及欧洲聯盟合占2008年全年出口总值49.8%,两地分别占39.9%及9.9%。
全球成衣贸易配额制度于去年取消后,澳门的制造业正面临重大的挑战。为此,特区政府率先向中央政府提出与珠海合建跨境工业区的概念,以便结合两地的生产优势,为制造业提供条件,面对新挑战。有关计划获中央政府批准后,澳门、珠海双方同意选址澳门西北区的青洲,填海造地,兴建跨境工业区,目前澳门园区已完成招商工作,投资项目亦相继落实。
服务业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包括发展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以及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是特区政府既定的发展策略。
面对中国加入WTO及新一轮改革开放,澳门将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为外商到珠江三角洲投资和发展提供合作的平台。
特区政府也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及「国际华商经贸会议」亦先后在澳门举行,突显了澳门连接珠江三角洲、葡语国家和世界华商之间的平台作用。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上,参与各方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确立了彼此间的合作,并同意在2006年再在澳门举行论坛和部长级会议。
就业
在2008年第四季,勞动人口估计为33.7万人,其中就业人口32.6万人,失业率为3.3%;勞动力參与率为70.7%,男性及女性的勞动力參与率分别为76.6%及65.1%。
博彩业
博彩业在澳门历史悠久,早在19世纪中叶已获准合法经营。踏入21世纪,博彩业结合旅游业的发展,成为澳门经济支柱之一,更为澳门带来「东方蒙地卡罗」及「亚洲拉斯维加斯」之美誉。
2008年第四季,澳门的博彩业录得243.58亿澳门元(30.45亿美元)的毛收入,今年1月至12月缴纳的直接税达418.97亿澳门元(52.37亿美元)。
从专营到开放
自1962年起,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取得博彩专营权,经数次续期,专营合约至2001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合约规定,专营公司每年向政府缴付博彩税,税率屡经修订,至2001年为专营公司总收入的31.8%。在二十世纪90年代,政府约一半的年度收入来自博彩税,差不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专营公司在最后数年间,每年毛利都在130亿到180亿澳门元之间,而政府的博彩税收入则在42亿到59亿澳门元之间。
除娱乐场博彩外,澳门的博彩活动还包括赛马、赛狗、「白鸽票」彩票和近年兴起的「足球博彩」。
特区政府成立后,决定待博彩的专营权于2001年底期满后开放博彩业,藉此发展具竞争力的博彩业,为澳门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且进一步巩固澳门作为区域内博彩中心的地位。
由于博彩业在澳门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区政府在整个开放过程,包括成立研究博彩业发展的专责委员会、聘请顾问公司深入研究探讨,抑或制定相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招标程序,皆以审慎、严谨的态度展开各项工作。
制定系列规范博彩业法规
立法会在2001年8月底正式通过16/2001号法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法律除明确界定娱乐场及幸运博彩的意义外,并就批给制度、条件及竞投工作等定出多项规定。
在通过《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后,政府即着手制订一系列相关的行政法规,作为对法律的补充,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有关工作。
2001年10月31日,行政长官透过批示正式设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以统筹有关招标竞投程序的工作,并向行政长官就发出博彩经营牌照作出建议。委员会共有8名成员,由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担任主席。
竞投招标工作于11月2日正式展开,设于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竞投委员会开始接受投资者索取资料及递交标书。博彩牌照竞投招标工作于12月7日结束,竞投委员会共收到21份标书。提交标书的公司资金分别来自本地、香港、美国及马来西亚等。
三家公司获批博彩经营权
行政长官在考虑「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所提交具说明理由的报告书,尤其是结论及建议部份的内容后,于2002年2月8日签署批示,将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临时判给予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在2002年3月和6月,与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澳门特别行政区娱乐场幸运博彩或其它方式的博彩经营批给合同》。
截至2008年第四季,澳门共有幸运博彩娱乐场31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