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个重点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有关规定,审计署自2009年1月开始,统一组织四川、甘肃、陕西3个汶川地震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地方审计机关,以及审计署驻成都、西安、兰州、重庆4个特派办,累计派出1233个审计组,共4502名审计人员,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对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的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09年5月底,重点对3个受灾省的3948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23个省级审计机关组织跟踪审计项目3872个,审计资金1352亿元,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级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审计署组织驻成都等4个特派办对投资较大的76个重建项目(以下简称76个项目,涉及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进行重点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得到四川、甘肃、陕西3省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参建单位、灾区有关中央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第一批76个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跟踪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本次公告的76个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和陕西10市(州)28个重灾县(区)。其中,农村居民住房项目10个、学校项目4个、交通项目21个、电力和电网项目20个、水利项目7个、通信项目5个、重点产业项目6个、其他项目3个,共涉及10个行业,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截至2009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04.72亿元,占31.08%。其中已完工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3.08亿元,已完成投资2.25亿元;在建项目62个,计划总投资333.86亿元,已完成投资102.47亿元。
本次审计以资金为主线,从项目入手,及时跟进,及时查处,及时整改。通过跟踪审计,及时揭示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审批、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点带面,积极反映重建规划实施等方面情况,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问题。审计中,各审计组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立足服务,着眼预防,帮助规范,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76个项目跟踪审计共提出审计建议36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部采纳,目前已整改完成28条,另有8条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工程质量。76个项目中,农村住房重建、学校及交通、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比较顺利。截至2009年5月底,9个农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完工率达70%,宝成铁路新109隧道改线工程已于2008年11月提前通车,都汶高速公路和汶马二级公路已恢复通车,映秀湾电站3台机组已恢复发电,二台山变电站也恢复运行。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新基地37个单项合同中,有27个项目完成50%以上工作量,7个单项工程完成90%以上工作量。
76个项目的重建资金和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工程质量的“高压线”意识较强,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基本上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并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
76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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