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
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普通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通车里程规模迅速扩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也存在着债务偿还困难、养护相对不足等问题,特别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以及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后,普通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面临新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通公路发展的重要性
(一)普通公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为公众出行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组成,构成了我国公路网的主体,是我国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提供服务最普遍、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不断完善普通公路网络,充分发挥普通公路的基础性服务作用,对于便利群众出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和维护好普通公路,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统筹交通资源,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各级政府责任清晰、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投融资长效机制,实现普通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公路投入问题,规范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持需求和财力相统筹,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发展。坚持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明确各级政府对普通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责任,根据各级政府事权合理配置财力。坚持科学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路网功能定位,合理规划、适时调整普通公路的总体布局、路网规模和标准。坚持存量优先,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及养护资金,做到建养并重、养护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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