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12月20日澳门特区成立当天第一届立法会审议通过《回归法》,到2009年10月9日第三届立法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在争论声中通过《聘用外地雇员法》,再到10月16日第四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澳门特区立法会走过了10年历程。10年间,特区立法会不但与特区政府一起探索如何在基本法框架下完善本地法律体系,其自身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学习以适应回归后宪制变化的过程。
“一国两制”下角色转变
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的23名成员中,除了7名行政长官委任议员外,其余绝大部分成员来自澳葡时期最后一届立法会。由于回归前后本地立法机关所处的政治地位及享有的权限有不小的差异,议员们在理解、贯彻和落实基本法方面,就如曾连任三届立法会主席的曹其真所说,需要一个“较为辛苦的角色定位和思维转换过程”。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立法会的工作效率并保持它在议事程序中的公正性,立法会在回归初期便通过了一系列决议,制定了相关的议事规则和议员章程,同时还就议员的质询、公共利益问题辩论、听证以及接待市民请愿、申诉等事项制定了专门的规章。这些基础性的规章制度为立法会各成员日后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工具。
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议员们在参与特区法律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有了更大的主动性。尽管在基本法框架下,特区政府享有广泛的提案权,但10年间,立法会也先后推动议员们和顾问团就本地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传销、个人资料保护等进行专门研究。针对其中的许多问题,议员们也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提出相应的法案。
立法会的资料显示,回归后,本地议员共向立法会提出的10多个法案中,大多数都获得通过,成为特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诉求。
除了提出法案,议员们也更多更熟练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10年来一直领导立法会各项工作的曹其真总结说,无论是从议员参与施政方针或公共问题的辩论,还是从议员的口头、书面质询及议员发言质量数量看,都显示了这方面的进步。
10年探索填补法律空白
回归初期,澳门许多原有的法律已不适应“一国两制”下澳门社会的发展需求,许多法律空白有待填补。此外,由于回归前葡语一直是澳门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使用的唯一正式语言,而本地华人占总人口95%以上,这使中文立法工作显得更加迫切。
曹其真介绍说,回归前中文在法律领域的推广使用效果无法令人满意,甚至在当时的立法会内都找不到中文法律顾问。所谓的中文立法实际上仅采用以葡文法律文本为基础逐字翻译的方式进行,致使形成的中文文本不仅晦涩难懂,甚至出现语句意义不通的现象。
经过10年的努力,这一情况已有了彻底的改变。通过培养更多的双语法律人才,目前中文和葡文的立法工作已可同步进行,两种文本的立法质量也获得很大的提高。
资料显示,特区成立10年来,立法会在总共三届任期内通过了141部法律,真正改变了中文立法薄弱的状况,同时这些涉及特区各项事务的新法律也填补了特区法律体系的多处空白,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
在已通过的这100多部法律中,包括去年年底通过的《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这两项法律重新修订了其中一些条款,明晰了两项选举中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选举过程中的不法行为等技术性问题。在新的法律指导下,两项选举在今年7月和9月顺利展开。而在2001年通过的《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则为澳门特区开放本地博彩业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为其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继往开来引入新思维
16日,特区第四届立法会的29名议员宣誓就职,这些新当选或委派的议员中,有不少已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部分是立法界的新面孔。当天作为嘉宾出席就职仪式的曹其真以前辈的身份寄语新一届的议员们时说,希望由新任和连任议员组成的新一届立法会能够继承旧有的好,并引入新思维,让特区立法机构在市民心目中留下好印象。
对于过去的三届任期,曹其真在肯定立法会取得的多项成就的同时,也指出在目前行政主导的体制下,立法与行政之间的工作关系、立法会议席设置以及部分立法会议员双重身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有待解决,以便将来能够提升立法会的工作效率及公正形象。
对此,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课程副教授陈卓华表示,立法工作日趋复杂,特区行政机关未来应更加尊重立法会,同时也要考虑在提出法案前主动与议员们进行非正式沟通。
成功连任的议员关翠杏在就职仪式后说,议员们不管是新任的,还是连任的,每个人的工作都需要更上一层楼,这也是整个立法会都需要面对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