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执行情况中期评估会1至3日在京举行。评估显示,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表示对如期完成行动计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充满信心。
今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它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评估会上发表讲话(讲话见第13版)。王晨说,从评估情况看,截至目前,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均如期得到落实,大部分需两年完成的量化指标的落实程度达到50%左右,有的达65%,为全面完成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1至9月,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0.5%和9.2%,城乡新增就业8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0万人。同时,农村扶贫标准提高到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我国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据统计,中央政府今年投入12.4亿元用于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增收。通过在全国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104起,解救被拐卖儿童2471人、妇女5322人。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继续得到改善。
王晨强调,全面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还有一年时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好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0年如期完成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为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为制定好本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最近,该会议机制责成50多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该行动计划颁布以来的执行情况展开调研,并作出报告,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执行好该行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