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当前,中国老年人口正以年均约3%的速度增长;
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已加入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业务联系;
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4040亿元人民币;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到2005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资金达2010亿元人民币;
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
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1300多万份;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到2005年底,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
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中国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约600万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中国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
中国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发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
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
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
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
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
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
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
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
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2005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到31.7万个;
2001年至2005年,法律服务机构平均每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万多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40多万件,调解涉老纠纷40多万件;
2001年至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开展老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达3000余次。2001年至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涉老提案近1000件。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近40万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