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事业跨入强国之林。新中国一成立就确定了“提倡国民体育”的方针,1952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认真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大力发展人民体育事业,迅速改变了旧中国体育运动的落后面貌。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有力地推动了体育事业的改革、开放与蓬勃发展。2008年,北京成功地举办了第29届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完善的比赛场馆设施,出色的组织服务工作,赢得了奥林匹克大家庭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体育事业的辉煌成就。
2008年运动健儿在24个项目中共获得了120个世界冠军,11人2队16次创16项世界纪录。在北京奥运会上,我国运动员共获得51枚金牌,21枚银牌,28枚铜牌,奖牌总数100枚,位列奥运会金牌榜第一,奖牌榜第二。在北京残奥会上,我国运动员共获得89枚金牌,70枚银牌,52枚铜牌,蝉联金牌榜和奖牌榜的第一位。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开展。
“十五期间”(2001年至2005年)的五年间,我国运动员共获得493个世界冠军,创98项世界纪录。在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上实现了冬季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又以32枚金牌,金牌总数第二、奖牌总数第三的成绩再创历史新高。
我国7到70岁人群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37%,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达43万余人,比2000年翻了一番。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结果,我国共有各类体育场地85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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