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与东正教、新教同为基督教的三大派别。天主教亦称“公教”,原意为“普世的”和“大公的”。天主教拉丁文名称为Ecclesia Catholica Romana,直译为“罗马公教”,音译为“加特力教”,意译为“罗马天主教”。16世纪传入中国时,其信徒将所崇奉的神称为“天主”,故在中国称天主教。
天主教信奉耶稣基督,并尊玛利亚为圣母。天主教有等级分明的教职体系和教会管理体制。天主教的宗教礼仪主要有七项,被称为“七件圣事”,即洗礼、圣体、坚振、神品、告解、婚配、终傅。
在唐朝,当时尚未分裂的基督教会的一个派别聂斯脱利派传入中国,称为景教,后随唐武宗灭佛而一起消亡。天主教最早传入中国是在元朝,1294年意大利方济各会会士孟高唯诺以教廷使节身份来到中国,并获准在京城设立教堂传教,这是天主教正式传入中国。其主要在宫廷上层传播,后随元朝灭亡而中断。16世纪,以利马窦为首的耶稣会士再度将天主教传入中国。至清康熙年间,由于罗马教廷挑起“礼仪之争”,不准中国教徒敬孔祭祖,而遭康熙皇帝禁教,天主教再陷低谷。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后,西方传教士依靠不平等条约的保护开始在中国迅速传教。从一开始,天主教在华的传教事业就具有浓重的殖民主义色彩,外籍教士把持中国天主教会的各种权力,中国籍神职人员长期处于无权地位。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罗马教廷站在与新生人民政权对立的错误立场上,煽动中国教徒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并一再发布“通谕”和“命令”,禁止中国神职人员和教徒群众与人民政府合作,不准中国教徒参加人民政府支持的任何组织及其活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这些行径激起了广大爱国神职人员和教徒群众的极大愤慨和有力抵制,1950年11月30日,四川省广元县王良佐神父和500多名教徒率先发表了《自立革新宣言》,主张中国天主教“与帝国主义割断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新教会”。三自革新主张,在全国天主教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天主教界人士的广泛响应,中国天主教反帝爱国运动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1957年6月—8月,中国天主教友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并通过了割断政治上、经济上和罗马教廷的关系,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的决议。这标志着中国天主教会从此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国天主教在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的指引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呈现出勃勃生机。目前,中国天主教有97个教区,有近70位主教,1700余位神甫,3000余位修女。其中改革开放以来培养、祝圣的年轻神甫就有1500余位;天主教徒解放初约有270多万人,到2006年约有500万人;开放大小教堂、会所近5600座,开办大小神哲学院36所,在院修生1900多人,有50所修女院,初学生1000多人。中国天主教每年约有7万人领洗。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于1983年9月在北京建立全国性神哲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同一时期还设立了分别位于沈阳、上海、武汉、西安、成都等地的5所区域性神学院,它们与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一起,在培养中国天主教神职人员和加强天主教神学研究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摘编自新华网、百度百科和《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