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主教主教团(Bishops,Conference Of CatholicChurch inChina。缩写为BCCCC)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合称为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为中国天主教的全国非营利性教务领导机构。地址设于北京。
宗旨为:以圣经为依据,本着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们传下来的圣而公教会的传统精神,维护信德宝库,加强教会纪律,藉圣神赐予的恩宠,团结神长教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适合我国国情的独立自主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宣扬基督福音,广扬圣教。
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阐述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
二、审批教区主教的选圣和教区的划分与调整。
三、设置牧灵职务,制定牧灵规章,开展牧灵福传工作。
四、团结全国神长教友,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与政策,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善言善行光荣在天大父。
五、培养教会圣秩人员及其他献身生活人员。
六、本团对外代表中国天主教会。
由全国各教区正权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顾问主教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委员若干人。本团可设名誉主席或顾问若干名。并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执行代表会议和主教团全体会议的有关决议,推进教务工作的开展,处理有关事务。其职责是:
一、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
二、决定召开并主持主教团全体会议。
三、审议提交主教团会议的文件。
四、贯彻执行全国代表会议确定的工作方针。
五、按工作需要,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专门员会和工作机构。审议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
有关重大事宜,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得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举行联席会议,本着民主办教精神,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相互协商、共同决策”,推进牧灵福传事业。
主席负责领导常务委员会工作,召集主持主席会议。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神父当选为秘书长,列席参加常务委员会,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日常事务。主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
一、主教团会议闭会期间,讨论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的会务工作。
二、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审议提交常委员会会议的文件。
三、研究决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年度计划。
四、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信德坚固,热心事主,维护信仰宝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
三、在天主教界内有较大的影响。
四、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当选时最高年龄不得超过8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主席行使下列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代表会议、主教团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与爱国会主席轮流主持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负责人联席会议。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主教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有关事宜,向主席提出召开这些会议的日期、议程的建议,主持起草有关会议文件。
二、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三、负责组织实施主教团的日常工作任务。
四、办理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