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答记者问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据审计署审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分级次看,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32111.94亿元、46632.06亿元和28430.91亿元,分别占29.96%、43.51%和26.53%。分地区看,东部11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3208.39亿元,占49.65%;中部8个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716.35亿元,占23.06%;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250.17亿元,占27.29%。
多年来,地方政府通过举债融资,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对两次金融危机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一是为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提供资金支持。在应对1998年和2008年的亚洲、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通过发行国债并转贷地方政府、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多方筹集资金,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级政府筹措政府性债务资金558亿元用于灾后重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实施。二是为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支撑。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级政府投入教育、医疗、科学文化、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民生方面的债务余额达13753.12亿元,投入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业等领域的债务余额达4016.0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了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为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打基础。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级政府已支出的债务余额中,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59466.89亿元,占61.86%;用于土地收储10208.83亿元,占10.62%。这些债务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地方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建设,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问: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否可控?
答:从审计结果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债务规模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从债务结构看,我国政府性债务以内债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权人主要以国内机构和个人为主。而且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多年累积而成的,30多年来,地方通过自身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偿债能力不断提高,偿债条件不断改善,逾期违约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偿债条件看,除财政收入外,我国地方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资产增强偿债能力。此外,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改善其偿债条件。从区域结构看,一些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财政能力强,负债水平相对适度。有部分地方政府负债相对其经济和财力偏高,但只要采取措施控制新增债务,规范当地政府债务融资行为,风险也是可控的。
但也要看到,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等。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需要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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