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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7省份洪涝灾害严重 民政部积极开展抗灾救灾
作者:民政部    发布时间:2010/06/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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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以来,南方大部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遭受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截至6月18日16时统计,此次强降雨过程已造成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7省(自治区)172个县(市、区)565万人受灾,死亡69人,失踪44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9.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02.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7.5千公顷;倒塌房屋3.4万间,损坏房屋6.4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5亿元。

  其中福建、广西受灾较为严重。福建受灾人口106.8万人,因灾死亡16人,失踪28人,紧急转移安置15.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7.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8千公顷;倒塌房屋1.2万间,损坏房屋1.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7.8亿元;广西受灾人口154.3万人,因灾死亡21人,失踪10人,紧急转移安置14.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5.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5千公顷;倒塌房屋0.7万间,损坏房屋0.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民政部紧紧围绕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紧急启动响应。针对此次南方强降雨过程,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6月16日22时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福建、广西灾区,检查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二是加强灾情会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民政部于6月17日组织召开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和水利部等参加的救灾会商会,共同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支持措施。民政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与前方工作组和当地保持密切联系,利用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密切关注和跟踪灾情发展,加强对重灾区的灾情监测和应急评估,合力做好汛期救灾应对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6月17日,民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应急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抗大灾、救大灾思想,及时上报灾情,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及时调运各类救灾物资,及时、坚决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及时启用学校、敬老院、乡村办公场所等各级紧急避难场所,确保24小时之内救灾人员到位、救灾资金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及时提供支持。民政部根据各地灾情,紧急协商有关部门,努力加大中央救灾资金的支持力度。为解决广西灾区群众临时住所困难,6月18日,民政部紧急调拨了3000顶救灾帐篷和一批彩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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