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战争记忆的立场:从战略高度出发进行淡化处理,不使历史问题影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大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中日关系,希望中日能够早日实现关系正常化,但由于日本政府长期采取追随美国、敌视新中国的政策,“因此,新中国的对日政策只能以发展中日两国人民之间(不是政府之间)的友好关系为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孤立美国,间接地影响日本人民,给日本政府以压力,迫使日本改变对中国关系,逐步实现中日关系正常化。”[1]中国政府从“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寄希望于人民”的信念出发,认为绝大多数日本人民是愿意与中国人民友好的,从而确立了对日民间外交方针,以“渐进积累,以民促官”的方式,积极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根据这一政策,鉴于日本共产党在中国的抗日战争中曾给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热情宝贵的支持,中国共产党出于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立场……理所当然地要对正在为建设和平民主新日本而艰苦奋斗的日本共产党和日本人民给予无限的同情和坚决的支持。”[2]
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的对日观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1954年,毛泽东开始把日本视为受美国控制的中间地带。 10月19日,在同印度总理尼赫鲁谈话时,毛泽东指出:“现在连日本都受欺负了”,“日本人也处在受压迫的境地”。[3]12月1日,在会见缅甸总理吴努时,毛泽东更加明确地指出:“现在日本的地位也起了变化,变成半被占领国了,处于困难的境地”,“日本民族受到压迫”,因此“中国人民对于日本也不那么恨了,而是采取友好态度”。[3](p.184)
在对日贸易问题上,尽管朝鲜战争后,日本追随美国实行对华禁运,但中国政府却有意从日本入手打开禁运缺口,分别于1952年、1953年和1955年与日本民间人士签订了三次民间贸易协议(协定)。1956年4月,毛泽东指出:“对一些国家也是这样,不管它多反动,只要愿意同我们做生意的,愿意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的,我们都争取”,“对日本我们也尽量争取,不管对它过去侵略中国的仇恨有多么大,我们对日本的资本家、日本的前高级军官也争取。”[4]虽然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中日之间有着很深的民族仇恨,但在中国领导人眼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已处于受欺侮、受压迫的境地,正在变成美国占领下的殖民地或附属国,美国成为了中日两国的共同敌人,日本成为可以争取、团结的力量。1955年10月15日,毛泽东在接见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时指出:“我们对整个日本民族是谅解的,中国人民愿意你们的力量更加强大起来,把美国的手顶走。” [3](p.221)
在日本侵华战争责任问题上,中国政府主张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与日本人民区分开来,认为日本人民同样是战争的受害者,对一般参与者采取不念旧恶的宽容政策。对于战争记忆,中国政府主张从战略高度出发进行淡化处理,不使战争记忆和历史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关系发展的障碍。正是出于对历史问题淡化处理的思考,中国领导人在接见日本客人的时候,总是不断传达两个重要观点:第一,将日本军国主义者与日本人民区分开,日本人民是愿意与中国人民友好的;第二,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尽快让它过去,现在要一切向前看,不能让历史问题影响中日友好的大局。1955年1月23日,周恩来在接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会长村田省藏时说:“中国人民很能够区别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人民。中国人民也能区别中日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一时的关系不和……中日两国人民是愿意友好的、能够友好的。”[5]10月15日,毛泽东在接见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时指出:“过去的老账并不妨害我们,今天制度的不同也不妨害我们。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主要是将来的问题。”[3](p.222)“我们的祖先吵过架、打过仗,这一套可以忘记啦!应该忘记,因为那是不愉快的事情,记在我们脑子里干什么呢?” [3](pp.222,226)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在接见日本国营铁道工会等访华代表团时指出:“我们两国在历史上是友好的,中间只在很短的一段时间有过不愉快的情况,现在应该把这一段忘掉,发展我们长期的友好关系。”[6]1962年11月1日晚,周恩来在接见日本长期备忘录贸易协议谈判代表团时也说:“甲午(日清)战争以来,日本侵略我国达80年,给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我们把这看作深仇大恨。然而这仇恨的80年,和中日友好的2000年历史比较起来,那是短暂的。我们在努力忘掉这种仇恨。忘掉仇恨,今后要携手使亚洲强盛起来。”[7]
显然,中国政府不希望历史问题成为影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障碍。事实上,“毛泽东时期,日本被看做是在美、苏两霸与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之间的‘中间地带’,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世界’的一员……东京被作为一个可以争取的对象”。[8]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中国领导人把对日外交放在全球大环境下进行战略思考的传统。正如2011年11月12日,胡锦涛在美国檀香山会见日本首相野田佳彦时指出的,中方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高度重视发展中日关系,坚持中日友好政策。[9]当然,今天历史问题之所以成为影响中日关系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责任完全在日本方面。迄今为止,每一次出现有关历史问题的争执,都是日本政府挑起来的,中国政府只是被迫作出反应。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政府在对日关系上采取把日本军国主义者与日本人民区分开来的做法,不仅是为了说服教育中国民众,也是为了团结争取更多的日本民众,打消日本友好人士的顾虑。当时,很多主张中日友好的日本人士来到中国的时候,总是怀有深深的顾虑,抱着负疚的心理不断道歉,还有人担心中国强大了会不会报复日本。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中国领导人在接见日本访华团的时候,总是强调日本人民也是日本侵略战争的受害者,强调美帝国主义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敌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日本朋友能够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中日友好的事业中去。
民众情感冲突: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难题
毋庸讳言,中日结束战争状态、恢复邦交,客观上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与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早已为历史所证明,但惨痛的战争记忆,使中国民众在感情上难以理解和接受中国政府关于中日友好的政策,从而产生了与民众情感的冲突,这也成为中国政府在积极推动中日邦交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难题。
中国政府在积极协助日侨回国和签订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协定)等方面,并没有遇到来自民众的阻力。但是,当中国政府积极推行的一系列旨在促进中日邦交的措施,诸如允许日本商品展览会悬挂日本国旗、释放日本战犯、邀请田中访华以及放弃战争赔偿要求等,无不遇到了来自民众的强烈质疑与不满。
在日本商品展览会举办期间,当日本国旗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地升起时,激起民众强烈的愤怒。据日本商品展览会负责人森井庄内回忆,很多中国人“看到太阳旗感到悲痛欲绝”。还有人向报社投稿、打电话、在日本商品展览会会场控诉日本侵华战争罪行。[10]
曾长期从事对日工作的孙平化在回忆录中写道:“解放之初,人民群众对日本人的印象仍然不好,怀有很大的不信任感,特别是在深受日本军国主义铁蹄蹂躏的广大农村,工作更加难做。”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安排日本来宾参观时同样遇到了像日本商品展览会那样的问题。老百姓深受“日军扫荡”和“三光政策”之害,要他们亲切接待日本客人,思想上一时转不过来,见了日本人和太阳旗就勾起惨痛的回忆,因而说服工作就需要耐心和时间。有时安排外宾去农村参观需要先去打前站,说明情况、宣传政策。[11]另据吴学文回忆,中日民间外交形成初期,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日关系紧张,特别是中国人民对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痛恨,在中国人心里形成了对日本人的心理障碍。虽然日本客人怀着友好的愿望和交流的诚意来华,表示要为中日关系的发展贡献力量,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日本人总是随便用“支那”、“满洲”等字眼,引起中国人民的反感;“在沈阳,有的群众看到日本代表团参观,便怒目而视。”[12]
对于中国政府宽大释放日本战犯,民众同样不能完全接受。如果根据日本战犯对中国人民所犯的罪行,均应予以严厉惩处。因此,当时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东北工作团与抚顺战犯管理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对战犯依法从严处理的建议。1955年年底,东北工作团负责人到北京向周恩来汇报工作,周恩来提出了中央关于对日本战犯宽大处理的原则,要求“不判一个死刑,也不判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是极少数”。对于这一决定,不仅东北工作团有想不通的地方[13],就连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认为应从严处理。后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改变了认识:“由于我们对于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变化认识不足,对于中央宽大处理日本战犯的原则缺乏深刻领会,因而我们所提出的处理方案,存在着起诉对象过多和判刑过严的偏向。我们最近又根据周恩来同志的指示进一步做了研究。”[14]可以看出,即使是当时从事日本战犯管理和审判的机构和领导干部,也是主张对战犯从严处理,而饱受日本侵华战争荼毒的中国民众的真实想法,当然更不难想象。
当时,国内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民众要求战争赔偿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对中国政府邀请日本首相访华感到难以接受,而且普遍认为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偿理所当然。此前,绝大多数民众还不知道中国政府准备放弃战争赔偿,而知道相关规定的一部分人则在期待着“可以要求赔偿”[15]。应当说,一直到邀请田中角荣访华之前,中日“双方仍处于各个方面不能自由交流的闭塞时代,两国国民之间的交流很少,信息来源也比较单一,普通的中国民众无法了解日本的真实情况”。[16]中日复交之前,虽然日本国内出现过“中国热”和“亲华派”,但在中国方面却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日本热”或“亲日派”。[17]正如日本法政大学教授王敏所说:“中国人一直把日本看成是敌人……老百姓对同日本这个过去一直被教导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国家实现邦交正常化都感到有很大的矛盾。”[18]因此,如何说服教育中国广大民众接受田中访华,顺利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就成为当时中国政府面临的又一难题。
说服教育:中国政府对民意的正面引导
面对尚未从战争阴影中解脱出来的民众,如何说服和引导他们接受中日友好方针政策,其难度和阻力可想而知。一方面,民族情感无可指责;另一方面,又不能使这种民族情感影响中日邦交的大局。对此,中国政府根据对日“区分论”思想,对中国民众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使广大民众放下民族恩怨,从大局出发,理解并接受政府的对日方针政策。
孙平化在回忆录中写道:新中国诞生后,党对人民进行了不少宣传解释工作和国际主义教育。毛泽东就曾指出:“要把帝国主义政府和这些国家的人民区别开来,要把政府中决定政策的人和一般的官员区别开来”。周恩来也多次指示要向群众多做说服教育工作。[11](p.8)
对于中国民众在日本商品展览会期间对日本国旗强烈的抵触情绪,中国政府一再要求展览会工作人员“要讲政策,多做群众工作”。周恩来曾多次强调,“向群众讲清楚,中日两国人民都是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受害者,日本人民是没有责任的,日本人民是愿意同中国人民友好的,况且现在情况变了,中国和日本都不是从前的中国和日本,应该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友好”。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中国方面在内部做了大量工作。[11](p.36)刘少奇在参观日本商品展览会时,也向日本展览团负责人说:“现在中国一些老百姓看到日本旗还不大高兴,我们要向这些人解释。而日本多做些有利于中日两国人民的好事,中国人民就会理解。”[19]经过中国方面的努力,日本商品展览会取得了很大成功。
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宽大处理,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是有关国际斗争的政治问题。[20]基于此,中国政府向民众说明,释放日本战犯是促进“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21]的重要一环。周恩来更进一步地解释说:释放日本战犯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影响日本,就是要争取日本的人民,影响他们摆脱美国的控制,争取他们走和平的道路,走和中国友好的道路”。[22]同时,为了体现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在很大程度上出于对民众民族情感的理解与尊重,中国政府对少数罪恶深重的日本战犯分别判处了8~20年的有期徒刑。周恩来说:“四十多人对一千多人来说,比例是很小的。我们为什么要对这一小部分战犯判刑呢?这是因为对中国人民要有一个交代。” [6](p.169)这说明中国政府充分考虑了中国民众的情感。
对于邀请田中角荣访华,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中国政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对民众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和说服解释工作。为消除民众的疑问和不满情绪,使全国人民理解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意义,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1972年8月底,外交部起草了《关于接待日本田中首相访华的内部宣传提纲》。该提纲经周恩来修改后,于9月8日由中共中央转发到县级以上各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学习讨论,并向群众作口头宣传和解释。北京、上海、天津和广州四大城市要在9月20日前做到家喻户晓,福州、杭州、南昌、长沙、桂林等16个城市要在10月底以前完成宣传解释任务,以统一广大干部与群众对中日复交的认识。宣传提纲主要说明了“田中为什么要访华”和“为什么要邀请田中访华”两大问题,强调邀请田中访华谈判并解决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是“中日两国人民长期共同斗争的结果”,“是毛主席、党中央的一个重要战略部署”。[23]对于放弃战争赔偿,周恩来特别解释说,如果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日本广大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世代友好下去的愿望。[24]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当时民众的民族情感和不满情绪,中国政府采取了理解与正视的态度,没有回避与压制,而是进行了深入的正面引导和说服教育。宣传提纲强调指出,由于日本军国主义长期侵略中国,中国人民深受其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个深仇大恨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因此,一些干部群众见到太阳旗就满腔愤慨,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历史不能忘记,但同时应该看到,日本人民也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过去的侵华罪行不能由日本人民负担,所以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要从大局出发,理解邀请田中访华的意义。[25]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全国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说服干部和群众的工作。上海于9月14日在文化广场设立一个主会场,还设立了若干分会场,当天有14万名干部通过有线广播听取了有关邀请田中访华的报告。同时,会议还要求参加集会的干部们回去后要做群众的说服工作。
周恩来在与田中会谈的过程中提到,我们这里也有少数人反对中日邦交正常化,“我们还必须向人民解释,如果不教育人民,就不能说服遭受‘三光政策’之苦的群众。”[26]正是在中国政府积极的宣传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下,才使得中日复交具备了必要的和应有的群众基础。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对于中日邦交正常化,“尽管有些中国人一时还想不通,思想上转不过弯来,但是他们还是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认真执行政府的政策。”[27]
正是因为考虑到民众的民族情感,在中日复交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在历史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始终是坚定的,日方轻描淡写的“添了麻烦”的态度和认识曾引起中方的强烈不满。尽管日方在中方的强烈要求下改变了措词,但并没有就侵略战争进行谢罪和道歉,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为日后两国在历史问题上的争端埋下了隐患。有日本学者对此评价说:“中国方面以国民感情为理由要求日本对战争谢罪,日本方面则以法律为由表示已经‘解决’,日中两国之间的关系模式此时业已出现。”[28]事实上,日本政府至今从未就侵略战争问题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过正式的书面道歉,这不仅有违人类普遍的公平正义和良知,更严重伤害了中国民众的情感和尊严。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积极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对战争记忆和历史问题的立场与中国民众的民族情感产生了冲突。中国政府理解并正视民众的这种情感,并采取了相应的必要措施,以对日“区分论”思想为依据,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对民众进行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最终使民众接受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应当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的这些措施和工作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成效,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 参 引 文 献 ]
[1]张香山:《通往中日邦交正常化之路》,《日本学刊》1997年第5期。
[2]田桓:《战后中日关系史(1945~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3]《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163页。
[4]《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5]《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43页。
[6]《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
[7]李德安等译:《周恩来与日本朋友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140页。
[8]赵全胜:《大国政治与外交:美国、日本、中国与大国关系管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
[9]《胡锦涛会见日本首相野田佳彦》,《人民日报》2011年11月14日。
[10]〔日〕森井庄内:《人们是怎样对待太阳旗的——日中经济断交现场报告》,见〔日〕白根滋郎著、方桂芝译:《战后日中贸易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2~55页。
[11]孙平化:《中日友好随想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8、36页。
[12]吴学文:《风雨阴晴——我所经历的中日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13]王和利等:《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始末》,《江淮文史》2001年第1期。
[14]《关于侦察日本战犯的主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等》,外交部档案馆:105-00501-07(1)。
[15]〔日〕毛里和子著、徐显芬译:《中日关系——从战后走向新时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5页。
[16]崔世广:《中日相互认识的现状、特征与课题》,《日本学刊》2011年第6期。
[17] 蒋立峰主编:《中日两国的相互认识:第四届日本研究青年论坛论文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18]〔日〕若宫启文著、吴寄南译:《和解与民族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24页。
[19]蔡成喜:《轰动北京的第一次日本商品展览会》,《纵横》2002年第12期。
[20]《关于释放日本战犯问题的请示件、报告、命令等》,外交部档案馆:105-00220-06(1)。
[21]王战平主编:《正义的审判——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纪实》,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
[22]周恩来:《一切设想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党的文献》1995年第2期。
[2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16页。
[24]〔日〕NHK采访组著、肖红译:《周恩来的决断——日中邦交正常化的来龙去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版,第67页。
[25]罗平汉:《中国对日政策与中日邦交正常化:1949~1972年中国对日政策研究》,时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
[26]《日中第二次首脑会谈记录(1972年9月26日)》,〔日〕石井明等:《记录与考证:日中邦交正常化、日中和平友好条约谈判》,岩波书店2003年版,第60页。
[27]鲁义:《中日相互理解还有多远——关于两国民众相互认识的比较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28]〔日〕五百旗头真主编、吴万虹译:《新版战后日本外交史:1945~2005》,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20页。
[责任编辑:叶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