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 汪明敏
1960年3月,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动和影响下,硚口区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批示精神,开始发动群众,从各方面积极地筹建人民公社。5月中旬先后批准了硚口区人民公社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桥梁,进行筹建。至1961年5月,人民公社开始逐渐自行解体。
硚口区人民公社筹建的历史背景
1958年8月,在农村大搞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同时,毛泽东同志提出“将来城乡一律搞公社”。1960年3月,党中央又明确指出,要积极组织城市人民公社。
1960年3月,湖北省委批转了武汉市委《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初步意见》。4月25日,市委扩大会通过了《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8日,市委领导在全市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动员,全面宣讲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任务和方针政策,并分析了武汉市已具备的种种条件,要求各区在五、六、七三个月内分期分批建立人民公社,全市7月底以前实现人民公社化。4月29日,市委转发了江岸区先锋人民公社和江汉区东方红人民公社试点的经验报告。6月21日,市委发了《关于全党办公社的指示》。
在传达中央、省、市委关于成立人民公社一系列指示的同时,硚口区于1960年3月20日成立了公社问题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并抽调了20名干部深入到利济、宗关、宝善等三条街调查了解情况,相继召开了书记处会、常委扩大会和中央、省、市在汉大厂书记座谈会,一致认为在硚口区成立人民公社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其理由是:
一、通过以总路线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深入人心。
二、1958年以来,全区工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三、全区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四、农村人民公社已经大大地巩固起来,这两年全国许多大城市已经有了办城市人民公社的经验。
在此历史条件下,硚口区人民公社筹建了。
硚口区人民公社党委及筹委会的建立
硚口区筹备人民公社成立的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60年3月底以前,区里成立了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195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各种生活服务站和幸福里巷。3月中旬,区委对集体福利事业进行了检查评比,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在全区推广“二五”食堂和长堤幼儿园等单位的经验,同时还作出《关于广泛迅速地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决定》,要求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提高到党的议事日程上来,各工厂、企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部门应积极参加这一运动,各级党组织要拿出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工作的规划”。并确定利济、宝丰、宗关三条街为办分公社的试点,这一段围绕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面上主要是抓组织、抓规划、搞试点,而且多在下面进行,对其他工作还牵动不大。
第二阶段是1960年4月初,市委组织了赴外地参观团,硚口区委也去了3名领导,先后赴哈尔滨、长春、沈阳、天津等地参观学习。之后,市委派了一位书记负责指导硚口区人民公社的组建工作,因此区委加快了步伐,决定在7月上旬正式成立硚口区人民公社。这一段主要抓了以下八件工作:
一、4月23日,硚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把大办城市人民公社作为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的重要内容。到会代表对建立硚口区人民公社作了发言。
二、调查摸底,全面规划,为建立人民公社作好组织准备。
根据市委指示,全区建立一个公社,辖区单位均由公社统管。公社共有652个单位,其
中属中央管的工厂、企业、大专院校和机关团体19个,属省管的52个,属市管的172个,属区管的409个。公社人口共有42.4592万人,其中单位职工14.3934万人。居民户口8.5312万户,公共户口332户。把14条街(即韩家墩、宗关、汉水、宝丰、建乐、劳动里、利济、汉中、荣华、六角、三曙、关帝、宝庆、石码头)合并为8个分社,确定划分社的原则是以国营工厂企业为主体,以原街道组织为基础,便于组织生产协作,便于大厂带小厂、小厂辅大厂,全民带集体、集体保全民。分社以地命名,8个分社的划分是:宗关分社(以省拖拉机厂、武汉制药厂、电池厂为主)、宝丰分社(以武汉机床厂、201工厂为主)、汉水分社(以申新纱厂、武汉汽车制造厂为主)、荣华分社(以武汉印刷厂为主)、利济分社(以区属工业为主)、宝善分社(以区属工业为主)、汉正分社(以区属工业为主)、宝庆分社(以街办工业为主)。
分社下面成立管理区,全区共划分了59个管理区,一般由两至三个居委会组成,人口在5000人左右,按自然块块集合,尽可能以大、中国营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为核心,有利于发展生产、组织生活。
三、大张旗鼓地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运动。要求85%以上的人民群众对人民公社有正确认识,对各类人员的思想动向反复作了摸底排查,区委认为在建立人民公社中贯穿着两个阶段、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尖锐斗争,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思想教育,既贯彻自我教育,又开展必要的思想斗争,抓典型,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公”字当先,事事为公,“干”字当头,事事上游的新风尚。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还开展了群众性的新“四比五百”运动,即比“公”字挂帅、比不断革命、比大闹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比提前全面完成国家计划;谈一百个“公”字挂帅、谈一百个不断革命、谈一百个发扬共产主义风格、谈一百个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谈一百个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好人好事。
四、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大力发展工业生产。
1、6月初成立了“硚口区人民公社生产协作委员会”。根据硚口地区中央、省、市国营工厂不仅多而且大的特点,提出“以人民公社为动力,贯彻执行大、中、小厂相结合的方针,组织以汽车、拖拉机为中心的协作网”,以武汉汽车制造厂、湖北拖拉机厂为中心的汽车、拖拉机体系,组织27个中、小厂(7582名工人)为其辅助厂,初步规划生产1.5吨121型轻便货车,年产量1960年500辆,1961年1000辆,1962年5000辆。生产28型东方红拖拉机,1960年500台,1961年1000台,1962年5000台。同时还以武汉机床厂、212厂为主,组织了17个工厂(2077名工人)为其服务的机床体系。以化工厂、武汉抗菌素厂、武汉制药厂为主的医药化工体系。为了搞好协作,组织了辖区内42个国营大厂到区属工厂和街办工厂参观,提出了要求支援和服务的项目有1362个。大厂也支持办小厂,201工厂还准备办80多个卫星厂。协作网成立后,要求各厂领导要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全区大、中、小厂要形成“一盘棋,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把搞了协作支援作为检验单位领导人总路线觉悟高低,公社观念强弱的标志。
2、为迎接公社成立,在“七一”以前产品产值一起上,实现三遥(遥控、遥测、遥感),四化(机械化、半机械化、自动化、半自动化),三红五丰收(开门红、满堂红、红到底,思想、生产、生活、学习、卫生五丰收)。国家下达的产品产量计划要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的50%,日产值水平不低于300至310万元,机械化、半机械化6月底达到90%。超声波全区要有20万个。6月19日,区委作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生产运动会”的决定,提出“树雄心、立大志,全面赶上海,实现一厂顶数厂、增产又节约、产品第一流、高大精尖新”,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个全民性的生产运动会和十万红旗单位百万红旗手竞赛运动。
3、兴办了693个工厂,组织了近1万人参加生产。
五、大力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兴办各项集体福利事业和服务业务,使群众生活集体化,以加快向共产主义过渡。
在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下,5月份全区共有食堂930个,起伙人数15.6924万人(其中居民食堂兴办了681个,起伙人数5.97万人),占全区人口40%左右,要求正式成立公社时达到50%~60%。托儿所、幼儿园512个,入托入园人数为2.2507万人,占23.2%,成立公社时要求达到40%~50%。生活服务站1377个,代销店841个,服务代销人员7612人,包干服务到户达1.1373万户。兴办扫盲夜校108个,学员1.3622万人。建立文化馆6个,医疗站122个,邮电站37个。为办好食堂、服务站,财贸部门抽出448名干部任食堂服务站的领导,餐馆还抽调出87名厨师帮助办好食堂,把利济街作为公社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试点(1958年试办了一段),他们5月份食堂起伙人数达到68.6%,入托入园人数达到63.4%,组织了63个幸福里巷,每个幸福里巷都有群众自办的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点、代销点、文娱室、红孩子俱乐部,形成人民公社统一组织下的一个集体生活基本单位。1960年6月25日的《长江日报》报道了这个消息。为使家务劳动社会化,他们还提出了开展“万能服务员”的活动(一个“万能服务员”包30户,每月工资16元),实行“六包”到户,即包洗衣、送开水、接送小孩、找医生代挂号、打扫卫生折叠被褥、代购书报邮寄到户。这时,区委认为劳动社会化、生活集体化大大改善了人们的精神面貌,广大群众共产主义觉悟有了空前的提高,为组建人民公社奠定了思想基础,为成立人民公社创造了条件。
六、硚口区人民公社和各分社党委及筹委会的成立。
在筹备上述工作的同时,经过反复酝酿提名,5月4日经市委正式批准,成立硚口区人民公社党委会,以王奎、王鸿业、李光宇、刘成龙、黎光、邓光、黄怀贞、杨鹏飞、王瑞堂、杨进贤、李兰波、徐克明、孙尤潭、蔡杰、冯志成、杨振武、秦方齐、秦毅勇、张逸云等19人为委员。王奎同志任第一书记,王鸿业任书记处书记。
在人民公社未正式成立以前,区委(包括常委)仍保留不变。各分社党委组成的原则是以块块为主,辖区大单位的党政领导参加。5月14日,市委批准成立各分社党委,8个分社党委共配正、副书记59人,其中荣华分社党委书记由市粮食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宝丰分社党委书记由201厂党委书记兼,汉水分社党委书记由武汉汽车制造厂党委书记兼,其他5个分社党委书记是区里派去的干部(一般都是处级干部),51名副书记中由大厂、大专院校、医院领导兼任的有18人。分社党委委员91人,党委成员最多的宗关分社有23人。
硚口公社及分社两级党委成立几天后,建立了硚口公社及分社筹委会。公社筹委会主任王瑞堂,副主任傅景文、于鸿章、刘锡法、傅殿全,委员有罗明安、燕毅光等26人,其中大厂厂长、书记8人,其余为区工、青、妇、各街、局及学校的部分负责人。各分社筹委会主任及委员多半是党委委员兼。8个分社共有正、副主任及筹委160人。
5月24日,分别建立了各分社管理区的党总支和筹委会。59个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及委员426人,筹委会主任及委员521人。
各分社及其管理区两级党组织及筹委会成立以后,开始搭架子开展工作。辖区大单位除派领导兼任书记、主任及委员以外,一般还抽调干部到分社及管理区参加具体工作,原街所干部按原街划分留在分社及管理区工作。分社一般都设有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政法部、工交部(后改为工业生产办公室)、财贸部(后改为人民经济生活办公室)文教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联、派出所。干部编制8个分社共配664人,在筹建人民公社高潮时,加上借用的,将近1000人,有的分社有200人。由于分社比原街道级别高,各部室负责人未正式任命,一般是指定的,当时为体现公社党的一元化领导,曾决定分社辖区内所有党的关系都归分社领导,后由于矛盾较多没有实行。为体现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当时硚口区没有农业,根据市委《决定》中提出的“每个公社要划一块农业区”,经反复协商,于1961年元月从东西湖划来了8个大队,110户,5073人。从郊区划来了长丰南北垸5个大队,1093户,4993人,成立了长丰农业分社党委。公社实行全民皆兵,劳武结合,大办民兵师,由区武装部组织,公社成立了民兵司令部武装部长陈志发任司令,王奎任政委,王瑞堂任副司令,下面成立了5个民兵师,15个民兵团,总计3.7504万人。
七、6月5日,制定了《武汉市硚口区人民公社章程》(草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指示精神,提出了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是:在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社会组织,又是政社合一的国家政权的基础组织,是生产交换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组织者,又是改造旧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有力工具。在现阶段,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但是它已经具有若干共产主义因素,要爱护、扶植,使之逐步发展壮大,为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公社内全民、集体所有制并存的情况,将来会逐渐发展变化,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公社总的任务是:发展生产,提高觉悟,改变社会,移风易俗,必须积极地逐步创造条件,从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过渡到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社章还制定了相应的细则。
八、6月,区委决定7月10日正式成立人民公社。
通过讨论社章,进行社员登记,办入社手续,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庆祝硚口区人民公社正式成立。但由于中央、省、市部分大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参加公社态度不积极,区委分析了6个分社,254个单位对公社的态度:第一类认识问题基本解决,积极参加和支持的94个,占37%;第二类不积极主动,迫于形势,随大流的118个,占48%;第三类有抵触情绪的42个,占15%。经研究决定结合整风,把克服本位主义提高到贯彻执行总路线的高度来认识,不解决好就缺乏思想基础。同时根据市委布置,在街办工厂企业中结合整风开展整社,要解决领导权问题。7月上旬,市委又提出以农业为重点,城市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农业。为解决当时的粮食困难,要求8月1日以前把全市空隙荒地开垦出来,区委则要求7月25日以前完成这一任务。针对这些情况,区委认为要正式成立人民公社,必须通过整风整社和发展生产,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进一步打好基础,因此原定7月10日召开公社成立大会就被拖延下来,只是8月1日经市委批准,区委发了“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公社委员会”及公社党委组织部印签启用通知。由于当时十分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人民公社虽未正式成立,但公社党委成立以后,实际上履行了人民公社的职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中央、省、市委一系列指示下,区委在筹备人民公社阶段,不可避免地对各项工作提的指标要求过高,在群众中造的声势很大,在组织上也行动得很快。实际上硚口区组织人民公社的高潮是在筹建阶段。
硚口区人民公社党委及筹委会成立后抓的工作
1960年下半年,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日益暴露,前一段在发展生产和组织人民经济生活方面提出的许多指标难以实现,在步伐上也不得不放慢,逐步转向调整,然而却突出了政治斗争。这一段主要抓了三件工作:
一、市委根据中央提出的“利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有利形势,把对敌斗争抓紧一点,对某些方面要进行民主革命的补课”的精神,在武昌区调查摸底,认为街办工厂企业有1/3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8月2日,在批转市委监委《关于当前整风整社运动进行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指出“街办企业中重点是内部肃反,夺取领导权”。8月3日,召开了市委扩大会,部署开展全民性的整风整社运动。由于市委把问题估计过重,动用华北搞土改的办法,要求各区第一书记挂帅,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下去实行“四同”“三化”,撇开原有领导,通过扎根串联,重新组织队伍。硚口区在这种“左”的思想指导下,抽调766名干部,组织4个工作队,分期分批逐步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参加的单位有216个,7.2894万人,占应参加人数(8.1494万人)的71.9%,从5月16日开始,经历了组织工作队,先抓试点;扎根串联,发动群众,组织队伍;全面开展对敌斗争;结案组织处理等四个阶段,先后搞了9个月,1961年元月才基本结束。由于街办工厂企业是1958年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确实混进了极少数坏人,也有人乘管理不健全进行贪污盗窃,花一定力量进行整顿也是必要的。但当时对敌情估计过高,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参加运动的人员中当作敌我矛盾确定为斗争对象的占13.2%,定为犯有严重错误受批判的4.3%。方法上受反右倾的影响,层层施压,有过火斗争行为,运动中发生逃跑、自杀事件86起,造成极坏的影响。同时结合整风整社,还整顿了街所干部,同样也错批错斗了一批同志。
1962年,意识到整风整社有扩大化现象,虽然进行了甄别复查,但是以“左”纠偏,也不可能彻底,仍有2.3‰的人作为敌我矛盾,有些问题一直到1979年平反冤假错案还在复查改正。
二、在工业生产上,为了充分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提出了“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战7月,确保25辆汽车,10台拖拉机提前出厂”的战斗口号,并要求各单位发扬共产主义大协作精神,做到“要什么,给什么”,在大战7月中参加协作体系的中、小厂为汽车生产了173种、9792件零配件。全区财贸职工开展“十大送上门”活动,商业系统还组织了“红娘攻关队”,为制造汽车、拖拉机提供原材料。虽然领导决心大,群众热情高,但原材料严重不足,缺煤、缺电,运输跟不上,设备不齐全,技术力量差,管理上混乱。搞到年底一辆汽车、一台拖拉机也没生产出来,其他生产也难于上去。粮食紧张,城乡消费品供应不足,人民生活遇到极大困难。
1960年下半年,党中央逐步认识到国内形势的严重性,11月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动劳动力,无偿调动生产队资金),彻底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重新纠正“左”的错误。到年底,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精神已层层下达,各级领导头脑开始冷静下来。区委准备开展反“五风”。
1960年12月,提出“进一步贯彻以整风为纲,以安排生活为中心,抓生活促生产,保生活促生产”的方针,安排区属社办工业今后生产发展方向是以人民生活、市场需要为主,长期地专心致志搞好日用品生产和小商品生产。要把1960年并减后的141个厂社,211种产品,6821个工人生产,恢复到1958年的298个厂社,523种产品,1.5587万个工人生产。要求各分社及主管局订出恢复计划。同时要大搞服务修理。区人民委员会党组1960年10月制定了《关于加强修理服务行业的领导和管理方案》,规定划片定点,各分社、管理区成立总站和分站。
三、在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发展集体福利事业上,由于粮食困难,副食品和日用生活品的紧张,也难以发展。到1960年10月份,除食堂入伙人数有所上升,达到23.2364万人,占全区人口53.3%以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没有什么进展。
1961年1月28日,市委作出了《关于城市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指出“整顿和巩固城市人民公社应该把工作重点摆在街道,把工作重心放到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上来,解决好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用,生、老、病、残各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抓生活、促生产,使公社发挥生产后勤部的作用。”实质上是要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节约度荒,不能再搞“生活集体化,加快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花架子。区委根据这个精神,提出首要任务是办好食堂,要求“政治到食堂,干部下厨房”,在粮食、副食品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实行粗细搭配,干稀并举饭菜混吃,以副代主,让群众吃饱吃省。其次改善商品供应办法,合理分配商品,消灭排队现象。财贸部门根据上级布置,规定商品分配办法凭票、证、卡、牌定量供应的有77种。第三搞好副食品生产,号召人人动手,见缝插针,大搞蔬菜、肉类生产运动。第四,开放集贸市场促进生产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第五,要各单位重视职工群众的劳逸结合,重视人民的身体,重点搞好肝炎的防治。第六,关心群众住房,1960年年底前把300栋危房修好,同时搞好旧房互换,办集体福利事业,不准随便占用群众住房。第七,坚决压缩集团购买力。第八提倡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与群众实行“三同”,同甘共苦,反对特殊化,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准到集贸市场购买物资,要作艰苦奋斗的模范。为全面安排好人民的生活,区委成立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财贸部门具体抓。
在这期间,全党为了保粮保钢,区委抽调了一批干部和劳动力支援农业,支援武钢、鄂南煤矿和修建乌邱铁路,还进行了精简机构压缩城市人口的工作。
硚口区人民公社党委及筹委会的解体
1961年,党中央召开了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八字”方针之后,3月份在广州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件》(草案)即“六十条”,解决了存在的某些问题,如划小队的规模,取消供给制和公共食堂等。4月6日,省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各城区区委和分社党委主要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的“六十条”,省委书记王任重作了报告。市委要求各区立即向全体干部进行传达,硚口区从4月15日开始讨论两天,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改进意见。在讨论中,首先就提出了城市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认为公社规模过大,机构臃肿,贯彻“八字”方针,很多单位归口上交,实际上成了空架子,要么把分社改为公社,要么干脆恢复街道办事处,认为管理区存在的作用不大,党总支委员都是兼职,各忙各的本职工作,两个专职干部从早到晚忙于事务,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到管理区贯彻不下去,群众有事找不到人,结果形成了“死堆”,建议仍恢复居委会。分社除了履行原街道办事处的职权外,还要管市场、修理服务、家庭副业、集体福利事业。建议对集体福利事业进行整顿,要解决前段包得多、管得宽、统得死的问题。注意从实际出发,该退的退,改“官办”为“民办”,坚持自愿参加,贯彻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原则。
中央“六十条”及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传达以后,市委政策研究室于1961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城市人民公社的组织条例》,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工作,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在城市人民公社管辖下,可按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政社合一的分社,作为派出机构。分社规模原则上按1957年街道办事处的范围来设立,一般为四至五千户,二至三万人。分社任务基本上是原街办事处的任务。同时还发了《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城市街道食堂的工作条例》《关于民办托幼园的组织条例》等。5月25日,区委作出了《硚口区委关于调整分社规模及其管辖范围的决定》,将8个分社按原14条街划小分社范围。实际上是恢复了街道建制。分社划分后,将原分社党委、派出所撤销,按14个分社(街道)建立党总支、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全区街道干部编制减到207人。区属工业、交通、财贸按行业归口交区局领导。撤销管理区,建立居民委员会,将59个管理区划为163个居委会,选出群众委员2088人,并划分了1604个居民小组。对集体福利事业本着“自愿参加,自由结合,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加强领导”的原则,为方便群众,民办食堂以小型简易为主。经过合并,由原8个分社办的206个食堂减为142个,工作人员由1236人减为794人,起伙人数由2.8991万人减为1.8735万人。托幼工作由原来8个分社统包的116个园所,537个工作人员,入园入托3901名儿童,全部与分社脱钩,并了5个,撤了11个,其他100个全部改为民办,工作人员465人,入园入托儿童4002人。服务一条龙,既不方便群众,又占用房屋过多,决定不再捆在一起。5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硚口区街道居委会工作条例》,这样就逐渐恢复了街道办事处。6月9日,区委为了把在划分分社中有关财物账目及其遗留问题处理好,按原8个分社成立了临时联合领导小组,处理善后工作。硚口区人民公社所属分社及管理区就自行解体。
大办人民公社的严重后果
硚口区大办人民公社的时间虽然只有一年,但工作涉及面大,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其表现:
一、在经济上,由于把建设人民公社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桥梁,提倡“一大二公”,急于改变生产关系,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脱离了生产和发展水平的客观实际,夸大了主观意志的作用。大兴办,大协作,大联合,打乱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促使了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泛滥,造成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极大的损失。1960年,因为大办人民公社,全区财政收支相抵,支大于收,逆差108万元。全区工业由于高指标,瞎指挥,原材料不足,管理混乱,生产计划完不成,影响利税收入约920万元。技术革命、技术革新同样也造成极大浪费。仅宝善分社的技术革新就花了20多万元,却没有搞出什么成果。
二、在政治上推行一套“左”的路线,在整风整社运动中,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伤害了一批干部和群众。在入社问题上,强调主要发动“劳动人民入社”,社章规定资产阶级、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及其家属,以及有一般问题但属于教育的劳动人民,都放在“暂缓入社”之列,这样使一批人产生错觉,认为自己“人民公社”都不能入,是否还算“人民”?部分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十分不满,认为我们还是“公民”,怎么不能入社?这样不仅不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还影响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
三、在思想上,由于要扩大共产主义因素扩大按需分配部分,提倡“生活集体化”,因而搞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群众认为“共产主义快到了,怎么生活还差些,白天劳动吃不饱,晚上吃生萝卜睡觉”,有的群众提出“公社化后衣服、鞋袜是否订计划,由公社供给”,有的群众认为住房不合理,应该进行大调整,由公社统一分配。另外,部分群众更怕要“共产”,偷偷地转移财物,取出银行存款,凡此等等,大大降低了共产主义在人们心目中的标准,实际上是小生产落后心理的平均主义,是对共产主义美好前景的一种误解和歪曲。
四、组织上打乱了原来街道的建制,影响了基层政权的建设。由于人民公社的性质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国家政权基层组织,统管辖区中央、省、市所有单位工作内容包罗万象,机构庞大,层次重叠,人员来自四面八方,而且多为兼职干部,工作只是应付,很难打开局面。由此形成了政府和群众脱离,原居委会的作用消失了,原派出所管辖范围也被打乱了,使基层政权建设受到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