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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工业优先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 2012-09-07    作者:申晓勇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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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在制定和实施工业化战略时,党和政府对国防工业给予高度重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把大力发展国防工业作为工业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围绕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的目标,党和政府确立了立足国内开发和生产武器的产业政策,发挥出强大的组织动员和资源配置能力,实现了国防工业的快速、优先发展。

  一、新中国优先发展国防工业的现实推动因素

  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屡遭列强欺凌,从清政府到国民党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都把发展军事工业作为重中之重。然而,洋务运动中清政府以大量进口机器设备、聘用洋员的方式来发展军事工业,随之带来很大的依附性;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囿于本身国防工业体系的不完备和生产能力的低效,不得不大量依靠外来援助。新中国成立后,在制定和实施工业化战略时,受近代中国屡遭列强欺凌影响,同时基于国家安全与统一的现实考量,非常重视国防工业建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把大力发展国防工业作为工业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毛泽东在19509月提出:“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1]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西方世界加剧了对中国的敌视和封锁,在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处于公开武装对抗的态势下,美国发达的工业制造能力及其武器装备水平,使成立不久的新中国面临巨大压力,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国防工业,优先发展国防工业及其基础工作自然成为工业化的首要任务。1953年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后,美国将对华战略中心转向台湾,阻止中国统一。美台秘密缔结军事协定,企图长期将台湾置于自己势力范围之内,美军还在台湾海域进行军事演习,公开向新中国政府炫耀武力。

  美国阻止中国统一和直接威胁新中国国家安全的行径,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中美之间相差悬殊的武器装备上,也是建立在两国之间不同层次国防工业技术水平和规模生产能力之上。新中国成立前,旧中国政府购买外国武器处于无规划的多头引进状态,军队成了“万国武器博物馆”,后勤供应无法与之匹配。1950年志愿军入朝作战时,还使用十几个国家的装备,国内根本无法保障如此杂乱的弹药和零配件供应,中共中央下定决心统一装备苏联武器,以购买和仿苏式的武器装备了106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在我军历史上首次完成军械的统一制式和标准化。考虑到一个大国不能在国防上受制于人,在朝鲜战争结束的翌年即1954年,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便向毛泽东建议尽可能不要再买苏联武器,应立足于自己建厂生产。基于此,新中国政府坚定实施优先发展国防工业及其基础工业的产业政策,“我们还必须有国防上的考虑……我们还处在帝国主义国家包围之中,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侵略集团正在积极准备新的世界战争。为了加强我们的国防,为了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的、包含各个技术兵种的人民解放军,以便收复台湾,保卫我国领土,打击帝国主义侵略者,我们不能不优先发展重工业。”[2]由此也可以看出,所谓“重工业优先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国防工业和与之相配套的基础工业的优先发展。

  二、新中国国防工业优先发展的实现途径

  国防工业耗资大、短期内难以盈利且产生外部经济,需由政府来承担,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也需要由政府来进行。发展中国家在国防工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在制订发展计划及其相应的发展战略方面的作用显得尤为必要。

  (一)制定重点发展国防工业的产业政策,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从筹建新中国开始,中国共产党就提出建设一支现代化的、强大的人民军队的任务。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犯我们的国土。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1](p.6)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初国防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1](p.130)加速国防工业建设,生产精良的武器来装备人民军队,是摆在新中国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朝鲜战争爆发后,中美两国的军事冲突使国际环境日益严峻复杂,作为求强求富的工业化来说,中国政府当时根据实际情况更着重于其求强的一面,即尽快建立加强国防力量的重工业。[3]在确立重点发展国防工业指导思想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加大了对产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力度,组建专门管理机构,并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调整。新中国成立之初,首先成立重工业部,归口管理兵器工业,1950年在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筹备组、兵器工业办公室,成立电信工业局和船舶工业局,负责组织军工生产和军工企业的调整工作。之后,国防工业管理机构进一步细化,先后成立了第二至第七机械工业部,将兵器工业、航空工业、核工业、无线电工业等工业的研制和生产细分。[4]国防工业中的兵器工业、核工业、航空工业、船舶工业、电子工业和航天工业分别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显示了特定时期国家对国防工业各个领域的高度重视。虽然短时期内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出现过统一管理的情况,但时间不长便分开,并且更加细化。国防工业各领域分别管理,有助于加强领导、集中管理,为实现超出常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准备。

  ()确立技术引进的指导思想,为国防工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引进先进技术,充分借鉴发达工业化国家国防工业的经验得失,可以节约相应资源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引进先进技术能够发挥后发优势,大大缩短先进武器技术研发与创新周期,提高新中国国防工业科技水平。新中国成立初期“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一方面为中国的安全与稳定提供了外部保障,另一方面也为争取国防工业从外部引进技术、实现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朝鲜战争爆发后,新中国经济工作的一部分重心放在支援前线需要上,进一步加强了国防工业建设。鉴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装备制造业水平,党和政府积极争取苏联在国防工业方面的援助,引进成套设备和相关技术。19515月,由总参谋长徐向前率领的兵工代表团到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谈判,双方签订了《关于中国工厂获得制造苏联型式枪炮、弹药特许权和交付苏式枪炮、弹药样品、生产技术资料及必要时派遣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5]苏联政府提供的第一批轻武器图纸资料,从1951年底到19526月陆续到达,其他型号的产品图纸和技术资料从1953年开始到达。在航空工业方面,19511月,由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率领的航空代表团,赴苏联就航空工业的技术引进进行谈判,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在海军装备制造业方面,19524月,海军司令员萧劲光率团赴莫斯科,与苏联方面商谈落实中国海军订货和海军五年建设计划问题。7月,毛泽东致函斯大林,提出“为了我国海军继续发展,准备在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当中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时,能自己逐渐解决潜水艇、鱼雷快艇、扫雷艇、大小猎号所需之主机及一般材料,以及海军所需之水鱼雷。拟将此项建设工作列入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因此,请苏联政府帮助我国重工业部建设内燃机工厂及水雷、鱼雷工厂”,[6]苏方答应给予一定支持。

  19533月斯大林去世,直到1960年中苏关系恶化,这段时期是中国从苏联引进国防工业技术、文献资料的黄金时期。中国政府代表团多次赴苏谈判,签订了在“一五”、“二五”计划期间,苏联援助中国经济建设,包括国防工业建设的协议。到1959年,为援助中国国防工业建设,中苏两国政府共签订了7个协议。其中属于“一五”计划时期的4个协议中,商定苏联向中国的43个大型军工项目提供援助,包括16个兵器工业,12个航空工业,10个电子工业,3个船舶工业,2个航天工业。[7]同时,“一五”计划期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也帮助中国设计、建设了1个无线电器材联合厂,上述建设项目到20世纪50年代末大部分建成投产。属于“二五”计划时期的3个协议中,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21个生产常规武器装备的军工企业和8个科研院、所,到1959年,一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8]新中国还争取苏联对中国原有的几十个军工企业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帮助,这对加快中国国防工业初创时期的建设工程、保证国防建设和战备对武器装备的急需起了重要作用。这一阶段,在中国国防工业从苏联引进技术方面,从陆、空、海军常规武器制造到战略尖端武器的起步,无论是出售实物还是转让技术资料,基本属于苏军现役装备的技术水平,而且门类齐全,填补了诸多方面的空白,为中国国防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技术引进方面,除图纸、技术资料和引进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外,中国还大规模、全方位地聘请苏联顾问和专家来华,[9]将苏联的制度、经验、方法、技术等传授过来。在国防工业领域,这些苏联专家从设计、施工、技术培训到仿制生产等方面都给予了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为新中国独立国防工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在航空工业领域,对于如何从修理飞机过渡到制造飞机,苏联专家组组长瓦西列夫提出了根本性的建议,并设想了非常具体的途径和方法。40余年后,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始人之一段子俊回忆起这段往事时,由衷地说:“瓦西列夫对中国航空工业起步是功不可没的”。[10]在舰艇制造业领域,苏联专家的指导和帮助更为显著。新中国海军初创阶段,只能依靠修复旧船和改装商船建造一些巡逻艇,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则完全依赖购买苏联的舰船。19536月中苏签署《关于供应海军装备及在军舰制造方面对中国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后,苏联政府组织了专门的技术援助委员会来华。该委员会先后共有288位专家(协定规定不超过150)来华工作,他们按工作性质和分级原则与相应的中方机构对口配合,从船舶工业管理局直到各厂科室,给予了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11]苏联专家提供的技术支持,奠定了中国舰艇制造工业的基础。聘请苏联专家来帮助国防工业设计和施工,与先在国外进行图纸设计然后拿到国内施工相比有很多优越性:大大减少了现场勘查、资料搜集和图纸设计的往返周转时间,有利于分批发出设计文件,设计与施工交叉进行以及深入现场解决问题,从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更重要的是,这有利于中方技术人员向苏联专家“跟班”学习,迅速掌握设计和施工技术。

  新中国国防工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仅重视引进技术资料、成套设备和聘请苏联专家,同时重视在科研、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的学习和培训,使得研究、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制造等环节技术水平的提高基本上是同步的,因而比较快地提高了使用能力、消化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中国还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对一些老企业进行了大规模和超常规的调整与技术改造,提升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层次。

  ()调整结构,突出重点,确立发展国防尖端工业的指导方针

  在国防工业建设中,由于资金有限、外汇短缺、人才不足,同时由于缺乏翔实的资料来拟定可行的全面规划,如果将有限的生产要素不分主次和先后缓急,平均分散到各个方向,很难获得大的突破。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的国防工业、基础工业和科学技术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在尖端技术领域,也汇集了一些高水平的科学技术专家,并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在原子能科学技术方面,已开展一些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工作;铀矿资源勘探工作已着手进行;在火箭与喷气技术方面,已经具有生产喷气式飞机的条件,开展了火箭技术的初步研究,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苏联政府承诺在原子能及导弹技术方面给予援助。新中国政府不失时机的调整结构,缩短战线、突出重点,集中发展核工业和导弹技术。1954年秋,在中苏两国政府即将举行会谈前,彭德怀、李富春等研究后提出,争取苏联帮助建造一座原子能反应堆和一台回旋加速器,以尽快提高我国的原子能科学研究能力。19551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做出了我国要发展核工业的战略决策,标志着中国核工业建设的开始。同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进入了“开始要钻原子能这样的历史的新时期”。[12]

  为加强领导,中共中央指定陈云、聂荣臻、薄一波组成三人小组,负责原子能事业的发展工作,由薄一波任主任、刘杰任副主任的国务院第三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并统筹规划核科技、核工业的发展和建设工作。19563月,彭德怀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战略方针的报告,在建立军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题中全面提出了军事技术研究的任务、方针和政策,明确提出在军事技术研究方面,要争取尽快赶上先进国家军队的装备水平;积极着手研究中国尚不能生产的新式武器,如核子武器、导弹和其他新式武器的设计制造问题。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再次强调,我国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1]p.271)在做出发展原子能事业、研制原子弹的决策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即开始研究发展导弹技术的有关问题。彭德怀与陈赓在1956年初会见苏联军事总顾问时,提出了请苏联向中国提供火箭制造方面图纸资料的问题。中央军委曾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关于发展航空火箭技术与制造导弹的问题。不久,以聂荣臻为主任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成立,具体领导这项工作。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制定社会主义建设总方针,下决心发展科学技术。1956年新中国制定了《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简称十二年科学规划)。国防工业部门提出的任务列在国家十二年科学规划12项重点任务的前列,主要包括原子能技术和喷气与火箭技术等五个方面,这对进一步推动国防尖端工业的技术提升和快速发展有重要意义。1960年苏联突然中止对华援助,撤回在中国工作的全部专家,带走了很多重要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停止提供急需设备、关键部件和重要物资,这给刚刚起步的以“两弹”为主要标志的国防工业尖端项目造成严重困难和重大损失。在这一形势下,中国坚持国防工业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尖端项目的研制。19636月,毛泽东指出,“对尖端武器的研究试制工作,仍应抓紧进行,不能放松”。[9]p.46

    1. 申晓勇: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工业优先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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