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国史辨析 >> 把握历史主流
唯物史观如何解释一国、多国和全世界建设社会主义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5-06    作者:刘泽 丁堡骏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2-11-01
  字体:(     ) 关闭窗口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以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研究对象,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人类社会运动规律。列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运用于东方落后国家俄国的具体社会历史实际,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成功开辟了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斯大林继承了列宁的理论,继续领导苏联人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击退了纳粹德国的法西斯主义进攻。二战后,东欧和中国、朝鲜、越南等实现了民主革命胜利,形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局面。然而,斯大林逝世后,苏联社会主义事业出现了曲折,苏联共产党逐步蜕化直至1991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了苏共亡党、苏联亡国的历史悲剧,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全面溃败。经过几代领导集体不懈努力,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率领中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勠力前行。

  毋庸讳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成熟的社会主义还有很大距离。例如,在苏共亡党、苏联亡国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实际上成为“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范畴;是在阶级、国家没有消亡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是在商品经济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等等。那么,能否由此认为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当前理论界有观点就以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失败为口实,否定和质疑列宁所开辟的十月革命的道路,否定我们正在进行的“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在一些观点看来,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并没有以一国为范围建设自己国家的社会主义;或者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出现的问题推到斯大林身上,批评斯大林以苏联一国为单位建设社会主义;或者追溯到马克思东方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理论,否定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和实践;或者将建设社会主义和建成社会主义对立起来,认为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并不能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因而,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不是建设社会主义,而只能是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无限延长”,似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从来就没有“来过”人类社会。

  此外,还有一些观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感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抱有美好希望,但是由于理论上受根深蒂固的“唯物史观”僵化逻辑公式的束缚,难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解成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这种理论上不彻底,导致这些观点提不出更为有效的理论论证和政策指导,在实践中也就不能将科学社会主义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率领全国各族人民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雄伟目标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澄清人们对唯物史观的一些误解,运用科学的唯物史观再次深入阐释十月革命道路、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等理论与现实问题。

  一、深化对唯物史观的认识及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变迁

  关于唯物史观,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存在各种不同认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由于对唯物史观认识不同而创立了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流派。我国理论界目前比较流行的对唯物史观的概括主要有三种:第一,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反作用。第二,在具体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变迁过程时,坚持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包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对生产力有巨大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基础有巨大反作用。第三,由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演进模式。人们通常认为,这样就可以揭示人类社会的一切时代变革。然而,十月革命似乎挑战了这样的认识。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西欧国家为什么没有爆发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开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反而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俄国爆发社会主义革命,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为什么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落后的东方社会又爆发了东欧和中国的社会革命,并且在革命胜利后逐步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为解释这些历史事件,我们不得不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之后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巨大的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之后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来加以解释。但始终存在的问题是,这“巨大的反作用”究竟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才能发生?如何把握“巨大反作用”的历史尺度?如果不能说清楚“巨大反作用”的发生条件、后果、界限,那么“巨大反作用”就有可能演绎成“决定作用”,即演绎成“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这样就出现了“反作用”和“决定作用”所反映的事实相同,只是我们给它分别起了不同名字的情况。如果这样逻辑能成立,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可能还有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甚至奴隶社会生产方式)就可能是不必要的发展阶段了,任何一个社会不管其生产力基础如何,都可以选择先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然后再发展生产力、建立经济基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唯物史观就变成能够说明人们可以不顾及生产力发展水平任意选择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理论了,这样唯物史观也就不知不觉变成唯心史观了。

  可见,上述观点不能很好说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历史变迁过程。我们必须深化认识唯物史观的形式和运用。19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一批年轻人对于唯物史观理解不深,又没有科学精神进行深入研究,他们将唯物史观看作一种“套语”和“标签”。当遇到历史问题需要说明时,就想当然把唯物史观当作公式任意套用。针对这种情况,恩格斯在《致康拉德·施米特》信中批评道:“对德国的许多青年著作家来说,‘唯物主义’这个词大体上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做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杠杆。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恩格斯这里强调:第一,唯物史观不是不研究历史的“挡箭牌”,不是随意对历史资料贴标签的套语。第二,唯物史观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工具。第三,唯物史观是研究工作的指南。

  承认唯物史观是分析历史问题的指南和方法,还需要说明如何根据唯物史观分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历史变迁。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纠正了米海洛夫斯基将《资本论》中“原始积累”理论用于解释俄国公社得出俄国社会只能走欧洲原始积累道路的错误结论,说明了《资本论》“原始积累”理论内容的本意和运用分析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约束条件。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阐明了俄国公社和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观点:存在一条不同于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进而,马克思从方法论高度阐明了如何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俄国社会历史发展道路:“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这里,马克思从正面说明了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一国社会历史变迁的方法,从反面批评了一般历史哲学方法超历史的错误。

  在分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历史变迁的过程中,马克思特别强调起主导作用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及其趋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演进路径,就是“普照的光”“特殊的以太”,是能对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形态演进起主导作用的。

  十月革命前,俄国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在资本主义矛盾激化的西欧国家和地区趋向社会主义的“普照之光”“照耀”下,俄国农村公社和俄国社会才具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性变革的社会历史条件。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结合分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世界局势,将社会主义革命从“多国同时胜利论”发展为“一国首先胜利论”,抓住了时代赋予的最好时机建立社会主义政权。落后的东方大国俄国、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由这种历史合力决定的,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及马克思主义分析论证的资本主义的最终趋向,决定了这个时代人类社会变革的大趋势,因为这种大趋势的影响,才会有俄国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阵营和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可以将唯物史观分析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历史过程,概括为起主导作用的生产方式决定论基础上的历史合力论。

  二、坚持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多国甚至全世界建设社会主义的辩证统一

  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社会,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必然趋势的共产主义,一定是全人类的事业。因此,从纯理论上来讲,社会主义一定是要在全世界范围取得最终胜利的。然而,世界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东方落后国家取得胜利,我们面临欧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依然存在的条件下“跨越卡夫丁峡谷”,建设社会主义的时代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要立足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争取一国胜利推动全世界最终胜利的基本主张。

  科学社会主义从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到多国建设社会主义,再到全世界最终胜利,是世界历史辩证发展的过程。现实情况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当下没有发生社会主义革命,也没有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局面永远不会发生变化。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多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全世界共同建设社会主义顺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存在人为制造现实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恩格斯理想的社会主义之间对立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并不意味着能建成社会主义;另一种认为自斯大林以来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走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阐释的“过渡时期”。

  第一种观点实际上认为一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这一观点人为制造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之间的对立,制造了“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对立”。这种提法看起来严谨,实则是人为制造了思想分裂。似乎列宁认为俄国十月革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只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进而论证一国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同样,这一观点还提出,斯大林一开始是持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观点,后又转变进而提出“一国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写作《共产党宣言》时,是以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且即将演进到共产主义社会为立论基础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当时的欧洲即将率先代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随着欧洲进入共产主义,其他落后国家也会先后跟着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承认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之间有一定差别。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这种差别是在根本性质为前提下的差别。恩格斯强调社会主义是一个变化的社会,也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社会主义从低级阶段起步发展,并不是低级阶段不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才是社会主义。正如资本主义从19世纪二三十年代发展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从19世纪七八十年代发展到21世纪,不能说先前的发展阶段不是资本主义,只有21世纪的资本主义才是资本主义。为什么就要求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社会性质不变而发展阶段从低级向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呢?因此,人为制造马克思、恩格斯同列宁之间的对立和列宁同斯大林之间的对立,站不住脚。

  这种观点还强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反而将斯大林和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中“分离”出去,这也就存在不认同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以贯之”的嫌疑。我们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期。无论哪一部分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传承和探索,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不断丰富,都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推进。这种只论开端省略部分过程的观点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继承,也不能对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负责任、全面的论证考量。尤其是在今天中国“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局面下,不能形而上学地论证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割裂现实的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联系。

  建设社会主义和建成社会主义之间不是对立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先有建设的经验才能最终得出建成的结果,有无数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才会有建成社会主义的历史可能。不能单纯依据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失败就判定社会主义不能建成,建设社会主义和建成社会主义都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事实上社会主义发展本身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也使我们清楚地认知到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程,才能最终建成科学社会主义。

  另一种观点认为,自斯大林以来现实社会主义都是没有完成马克思和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任务的社会主义,那么什么才是马克思所定义的社会主义呢?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是彻底消灭了资本主义,使资本主义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社会。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者谈论的现实社会主义,不过是对争取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某个具体发展阶段的认识。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定义成对现实社会主义的衡量标准,只有完成“彻底消灭了资本主义”这个任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之间存在落差。只有到了资本主义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生”的时候,社会主义才具有现实可能性,这样一来,“现实社会主义”也就不是社会主义了。党的十三大报告写道:“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显然,党的十三大报告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衡量标准,得出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结论。建设社会主义有一个发展过程,现实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所描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目标不断建设、不断趋近,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运动的过程,对于社会主义也要从目标和过程的辩证运动加以把握。

  这一观点还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之所以科学,还在于它是以过渡时期最终完成了消灭阶级的任务为前提的。后来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或现实社会主义,远没有完成消灭阶级的历史任务,因而也就与马克思科学预见的社会主义形成重大差别。这一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之所以科学在于其前提是过渡时期最终完成了消灭阶级的任务,不是将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看作彼此发展的运动过程,而是存在本质差异的对立阶段,将共产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实践不是看作统一而是对立的,并且认为现实社会主义远没有完成消灭阶级的历史任务,因此与马克思科学预见的社会主义形成重大差别。这里只看到了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科学预见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差别,却没有将现实社会主义视为不断走向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承认实践在贯彻理论的过程中有差异,问题是怎样认识和对待这种差异。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在多次社会实践中这种差异会逐步缩小以至可忽略不计。

  三、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断向理论上的社会主义“靠拢”

  以上这两种观点是将现实社会主义说成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不合格的社会主义,是将科学社会主义说成脱离人类社会发展大道的高不可攀的理论,不利于现实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方面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力,另一方面等于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科学社会主义”,又为全世界一切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敌人提供了攻击的口实。恩格斯在1895年3月12日《致康拉德·施米特》中对这种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批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两者,即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这里指出概念和概念所反映事物之间的关系,就像不断向前不断接近的渐近线,二者之间存在差距,只要这个差距不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站到了概念的对立面去,那这个事物就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对概念的反映。因此,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就是两条不断接近的渐近线,列宁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斯大林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都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实反映。上文列举的两种观点都是在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是在人为撕裂概念和概念所反映的事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某一方面有不足,就认为不是社会主义建设,要正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差距。大体上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在不断向理论上的社会主义靠拢,建成和建不成社会主义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可以衡量的标准,不能单纯以建成或建不成来判定是不是依循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除非是要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推向真空之中,不是将理论中的每个字都落实了就可以认定是实践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实践中的现实社会主义,是理论上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是恪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道路,是践行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指引的前进方向。社会主义的实践道路不应止于一国,是要从一国建设社会主义到多国建设社会主义、再到共产主义大同的全世界建设社会主义,是要实现推动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进步,引领人类社会的新发展。

  一国建设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应用、是唯物史观的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在21世纪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在实践中淬炼真理的火花,我们应共同推动科学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发展,坚信多国乃至全世界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局面终将到来。

  作者:刘泽,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丁堡骏,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2年第10期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