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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20世纪的三次农民浪潮
发布时间: 2009-09-13    作者:武力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所网站 20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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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农村来说,除继续完成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任务外,党在农村工作的重心已经开始转到如何尽快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来。如何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开始成为土地改革以后的主要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认为土地改革只解决了反封建问题,但是没有也不能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生产率低下问题,也不可能解决耕地少和人口多的矛盾。实际上,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和农业文明发达,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早就产生了。如前所述,租佃制的发达就是人口相对于耕地过剩条件下的制度优化(利于精耕细作和兼业),清中期以来,承平日久、高产作物的推广以及“摊丁入地”,都促进了人口的迅速增加。到清末,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当时就有人形象地说:“人多之害,山顶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箐,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种植之法既精,糠核亦所吝惜,蔬果尽以助食,草木几无孑遗,犹不足养,人事之权殚矣。”[7]著名的改良思想家冯桂芬也说:“国家修养生息二百余年,生齿数倍乾嘉时,而生谷之土不加辟,于是乎有受饥之人,弱者沟壑,强者林莽矣。小焉探囊去(左边加一个“月”字偏旁)箧,大焉斩木揭竿矣。”[8]这种人口与耕地资源的矛盾,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的一百年里,由于近代工商业发展缓慢,并没有缓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虽然解决了土地占有方面的严重不公平,真正做到了农民几千年的梦想“耕者有其田”,但是并不能够缓解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在农村人口多而耕地不足的条件下,而耕地又成为农民生存的必要条件时,私有制下的竞争结果,就可能出现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大部分农民陷入破产和贫困,土地兼并和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从而使土地改革的成果消解。在当时工业和城市还不能大量吸纳农民的条件下,毛泽东担心农民重新分化是毫不奇怪的。1950年党在农村大力发展和整顿供销合作社,1951年积极提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1952年农村整党中批判和处理党员中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都反映出党在土地改革后试图引导农民走集体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于是怎样发展农业,如何才能实现农业的迅速发展,在1953年成为全党关注的严重问题:究竟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还是在集体化基础上发展农业,哪种生产方式更有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做出的估计受到了工业化的挑战:“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9]

  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10]

  1953年的农副产品短缺、农民惜售和市场波动,似乎再次验证了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论断,验证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小农经济矛盾的论断,于是从理论上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来看,改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都成为当时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务,成为保证工业化任务顺利实现的前提。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的总路线,宣传提纲》认为: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认为小农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宣传提纲》引用斯大林的话“可以在多少长久的时期内,把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建筑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建筑在最巨大集中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最散漫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基础上么?当然是不可以的。长此以往,整个国民经济都会有完全瓦解的一日。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使这个农业成为巨大的农业,使它成为能够实行积累,能够实现扩大再生产的农业,并依此而改造国民经济的农业基础。可是,怎样才能使它成为巨大的农业呢?为要达到这一步,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是资本主义的道路,……另外一条是社会主义的道路”。“同样,社会主义的道路也是我国农业唯一的出路。”[11]

  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讲话中再次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12]因此,《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就明确提出:“事实已经表明:如果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跟不上去,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的增长跟不上去,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会遭遇到极大的困难。”[13]总之,1953年开始实行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和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都表明党对农民的基本认识,已经从民主革命时期的主力军(革命性)转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象(小农经济的落后性)。

  为了减少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阻力和迅速推行农业合作化,党在民主革命完成以后、农村基本上成为清一色的个体经济的条件下,再次使用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划分阶级阵线、开展阶级斗争的办法。此时的阵线划分,则是以贫下中农为一方,以富裕中农和富农为另一方,其理由是贫下中农因为经济地位和生产条件不足,依靠个人发家感到困难,因此欢迎互助合作,希望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他们具有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因而属于党在农村中依靠的阶级力量。而富裕中农和富农,由于家庭经营条件较好,认为单干的效益最高,更愿意单干,并且对于国家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等不满意,他们希望走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他们不仅没有社会主义积极性,而且代表着农村中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因而他们是党在农村需要战胜的阶级力量。

  从1953年到1957年,党一直以这种阶级观点来看待和处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改造后产生的问题。在这种认识指导下,追求自己富裕的农民成为被摈弃的对象,而合作社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矛盾很多,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典型示范时期的合作社除外,因为那时不多的合作社一方面确属自愿互利、进退自由,另一方面得到国家大力援助)。实际上,上述认识往往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陷入两难选择:自己想选择的单干发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党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虽然是阳光大道,但是未必能够给农民带来好处,于是只好放弃自己的选择,顺着潮流跟着政府走,而现实与这种目标总是有很大的差距,于是就陷入无休止的体制变动和政治运动中。可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决或缓和了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市场与计划的矛盾),但是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城乡隔绝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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