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乡关系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改革前的严重偏斜时期,在由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户籍制度"三大支柱"构成的传统体制下,农民通过农业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造成了城乡关系的严重偏斜和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丧失;二是自改革开放到中共十九大召开前的改善时期,由于一系列"三农"政策的实施,城乡关系从改革初期的"恢复性缓和"到20世纪末期的紧张加剧,再到新世纪以来由于政策、体制、机制的变化导致的"实质性改善";三是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国的城乡关系进入融合发展时期。预计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城乡关系整体上达到当前发达县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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