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国以来,中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经历了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方式的转变。在合作化早期,自愿合作的原则得到遵守,公社规模适中,农民的集体行动带来农业生产效率极大提高。而在人民公社时期,自愿原则被违背,入社规模爆炸性的增长,最终导致农业生产的低效率。人民公社制度最终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取代,而单个家庭生产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因此重塑农民之间的合作以促进农业的发展是十分迫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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