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企业扩权让利,增加了企业的自主决策空间和利润激励。受到地理位置等外部因素和企业规模、劳动力情况等内部因素的多重影响,企业进行办社会决策时需要在多目标之间进行平衡。比较分析表明,外部供给约束较紧且规模较大的企业,或劳动力过剩较多的重工业企业更倾向于办社会;而外部供给约束较为宽松,劳动力过剩问题不严重的轻工业企业,或规模较小且劳动力剩余较少的企业,在办社会问题上更倾向于寻求更多替代方案。QCA分析结果表明,外部供给约束和过剩劳动力这两个特定制度下的成因在较多情况下是核心条件,对企业办社会的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国有企业在社会职能问题方面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其进度与深度依赖于国家整体改革进程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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