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资源型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历程——以山西省怀仁县为例
摘要:中国农村改革史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话题,但是对不同类型农村改革的微观实证研究还比较缺乏。与以凤阳为代表的农业县不同,山西省怀仁县是典型的资源型县,该县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社队工副业较为发达。这种社会经济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怀仁县不同的农村改革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怀仁县一开始便推行作业组责任制,但中途夭折,“中央75号文件”下发后主要建立的是专业承包和少量包产到劳的责任制。山西省委改组并大力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之后,怀仁县才在上级催促下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别于按人口平分土地的形式,怀仁县实行的是工副业专业承包、农业按能承包的办法。怀仁县的个案研究表明,中国农村改革实际上具有多种类型、多种形式,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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