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大管家,陈云与关系国计民生的棉花结下了不解之缘。早在延安时期,他主持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工作,为了解决国民党封锁造成的边区棉花和布匹紧缺,就曾经采取了两招策略,一是购棉实行计划管制,由财政厅、建设厅统一收购棉花,无论公私均不得直接到民间收买;二是利用市场规律,以每斤大大高于国统区棉花征购价的价格,吸引国统区的棉农和棉商想方设法向边区贩运棉花。甚至封锁线上的国民党军的连、排长也带着士兵去背花。这样,两个月时间,边区就进口棉花百余万斤,成功地打破了封锁。不久,国统区棉花价格上涨4倍多,边区高价收棉不仅没有吃亏,还占了大便宜。[1]
新中国成立之初,陈云的另一个杰作,是“两白一黑”(即大米、纱布、煤炭)之战。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投机资本家操纵银元价格在短短10多天的时间内上涨近两倍,带动大米上涨2.24倍,棉纱上涨1.49倍。陈云主持中财委首先采取强硬政治手段,查封证券大楼,严惩银元贩子,把猖狂的银元风波平息下去。陈云认为,解决上海问题和稳定全国物价的关键,是“两白一黑”中的大米和纱布,要求加紧调运、购买大米和棉花。从10月15日起,投机资本掀起了又一场物价涨风,集中攻击纱布。上海棉纱价格一个月内上涨了3.8倍,棉布上涨了3.5倍,也带动了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 11月25日,根据中财委命令,全国采取统一步骤在大城市大量抛售纱布。投机势力即拿出全部资金购入,甚至不惜借高利贷。然而,国营商店越抛越多,投机者才知道失算,也赶忙抛售,结果上海纱布价格一天之内下降了1倍,投机分子大蚀其本。和平息银元风潮不同,陈云解决棉花上涨风潮仅用经济手段就能稳住,使上海工商界大为折服。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对新中国进行了战略物资封锁。志愿军赴朝鲜作战后,美国更将这种封锁扩大到多种经济物资范围。美国商务部于12月2日宣布,自12月3日起对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地区的出口实行全面的许可证制度(以前只对战略物资),“凡是一个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中国,包括纺织品。1951年2月,美国参议院州际对外通商委员会主席特别调查组甚至对第三国向中国出口棉花生意也展开了调查。1951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讨论就批准了美国提出的关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侵略者的决议草案。5月14日,根据该决议成立的“补充措施委员会”决定把经济制裁问题“作为反对共产党中国的可能措施的第一条”,对中国实行禁运。实际上,由于美国和国民党海上军事力量对来华船只的阻截,禁运不仅包括了所规定的战略物资,还包括了向中国出口棉花等几乎所有物资。禁运给中国带来了较大的损失,进口货物急剧减少,1951年上半年价格上涨了1倍左右。最受影响的是原料还严重依赖进口的纺织工业。
1949年前,中国纺织工业拥有大约17.9万家中小工厂和作坊、74.5万名工人、500万棉纺纱锭和6.4万台棉纺织机,年产32.6万吨棉纱和18亿米棉布。上海棉纺工业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纱锭占全国的50%,动力织布机占全国的60%,毛纺锭占全国的80%,棉纺业所需原棉60%靠进口,毛纺业生产全部靠进口毛条。半殖民地的特点十分显著。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状况由于扩大棉花种植、加强棉花收购,有所改善,1950年棉花获得丰收,但仍然跟不上棉纺工业的迅速发展需要。1950 年全国公私营纺织厂完成棉纱生产计划 121%, 完成棉布生产计划 103%,均超过战前最高年产量。[2]
1950年秋季志愿军入朝作战后,陈云主持中财委进行研究,认为本年棉花虽然增产丰收,但如果全国纱锭每周全开工6天6夜,每月需要9700万斤,仍缺原棉1—1个半月。在正常情况下,本应该每月平均减少开工,但当时抗美援朝战争才开始,前线急需纱布,为了预防国内被敌人轰炸出现停工,因此中财委决定尽先开足纱锭加工,多存纱布。所以从1950年11月新花上市到1951年4月,已开6个月的全工。到5月因收棉减少才减少为开工5天5夜。[3]
这样,虽然保证了前线的需要,但棉花供应不足的危机更为显著,到1951年5月底,国家手内只存1.3亿斤纺花,其中9000万斤要保证调运和工厂混棉所需的最低限度,剩下棉花仅有4000万斤。照此下去,到8、9月国家存棉用完,新棉收购尚无把握,全国纺纱厂将断料停工,而市场接近需求旺季,加上土改后农民购买力大大提高,私商资金乘机冲击市场,必将出现纱布脱销,导致价格飞涨,引起其他物价连锁反应危机,处理得不好,有发生全面经济危机的可能。
陈云主持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进行分析,认为造成棉花供应不足的原因,一是由于西方国家封锁后,从国外进口的原棉只有2000余万斤,价格比国产棉高一倍,以后也更难进口;而且上半年已将积存外汇用尽并有亏空,中国出口80%已转向苏联东欧国家,国营贸易已不容易再大量向资本主义国家组织出口换取外汇。[4]二是市场棉花短缺,使得棉农惜售,私商和个体农民也加紧抢购和囤积。国家贸易公司收棉量锐减,到5月只收3000万斤,6、7、8月将继续减少。同时,分析也指出,市场原料虽然紧张,但仍然有潜力,估计1950年关内棉花产量最低有13.2亿斤,其中公私厂商已购得8亿斤,农民自用及土纺3.4亿斤,到5月底全国棉农手里至少还存有1.8亿斤没有出售。[5]
为了克服棉花危机,陈云在4月至7月,多次电报与中财委副主任薄一波、华东财委主任曾山,及各大区负责人邓子恢、邓小平、习仲勋等反复商议,认为应当将经济手段和政治动员措施结合起来解决危机。[6]他主持中财委采取的四方面措施是:节流,统购,调控,促收。
一、节流,指的是全国大部分纱厂在一定时期内停工,节约出原料供应军品生产。
5月21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代表中财委作出6项紧急部署,要求全国公私营纱厂6月1日至7月15日停工一个半月,上海、天津、青岛三地专织军布工厂仍照常开工。
部署指出,由于棉花不足供应全国纺锭全部开工需要,估计6月至9月底,全国各地公私纺织厂即使减少开工4天4夜,仍须停工一个半月至两个月。我们考虑,从6月起停工比8、9月再停工为好。现在停工正值纱布淡季,即使商人投机,国家存货充足,足以应付。为了减少工人在停工期中的损失,部署决定,不论加工的或自纺统购的私厂,停工工人工资照4月平均工资的75%,由国家花纱布公司发给。部署估计到华北、中南、西北产棉区的公私工厂因掌握原料可能要求不停或少停,规定必须全国一致行动。因为产棉区工厂如不停工,在棉花总数不足的情况下,势必延长上海、华东纺厂的停工减产,甚至在旺季时被迫二次停工。[7]
7月28日,陈云、薄一波又代表中财委提出《关于解决纱厂棉花不足问题的几项措施》。要求在8月至10月期间,采取有效办法,停止各地手工纺织业的发展。《措施》指出,手工纺织业无疑对地方经济、人民生活有一定好处,但它由于不纳15%的出厂税和6%的统税,不仅使国家减少了税收,而且严重侵占了机纺原料,加深物价波动危机。因此必须说服地方合作社和其他有关部门,把手工纺织的发展停止下来。责成合作社、一揽子公司、机关生产和财政部门并动员说服私营厂商小贩,把他们手中所存的棉花售给或存给国家,都用到机器生产上去。
同时,《措施》指出,由于棉花和纱布根本不够用,因此纱布要零星而又灵活的频繁调动,棉花要按照计划及时迅速调运,业务部门必须坚决依照计划服从纱布调动和加紧及时调运。全国各地首先支持沪、津、青开工4天4夜,宁肯因内地棉花调出新花供应不上而暂时停工减产,也要保证沪、津、青开工。否则如沪、津、青三地纱厂在9月底以前因调运不及时或推迟延误调运计划而再次停工,则将严重影响全局,刺激游资向我突击,造成在大城市中纱布市场脱销,引起全面物价波动的危机。[8]
二、统购,指的是实行统购管理棉纱、棉布市场;由合作社牵头对棉花进行预购和包收。
早在1月4日,由陈云签署,中财委就制定了《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主要内容是,凡公私纱厂自纺部分的棉纱、棉布,均要登记,停止在市场出售,由国营花纱布公司统一收购。收购价格需确切计算厂方的成本并给予适当利润。公私纱厂为国营花纱布公司加工代纺代织的棉纱、棉布,也适当规定其工缴费。贸易部应根据棉纱或各种棉织品生产的需要,规定棉纱的分配、销售、加工办法。各地政府对纱布市场必须负责管理,取缔投机囤积,协助国营花纱布公司作好分配销售工作。[9]
这样做,控制了市场的棉纱、棉布销售,减少了各地自行其是对物价的冲击,从而稳定了市场。陈云指出,关于稳定市场,我们是把美帝的封锁和轰炸计算在内的。国家必须掌握主要的物资,粮食和棉花在稳定市场上具有决定的作用,1951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把握比1950年更大了。[10]
控制了半成品市场后,陈云又部署对棉花原料市场进行管理,一个有效办法是由合作社牵头对棉花进行预购和包收。
3月20日,贸易部与全国合作总社签订了《1951年度预购棉花协议书》,对棉花预购对象和地点、预购品种、预购价格、农资供应和调配、预购费用、预购款支付、协议有效期限等作了详细约定。全国合作总社发布了《1951年预购棉花暂行办法》,对预购手续和合同内容、结算办法、纪律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11] 7月27日,贸易部、全国合作总社又发出《关于预购棉花中各项具体问题的联合指示》,对手续费、加工费、升降级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棉花播种前广泛开展棉花预购工作,不仅使棉农在产品销路和价格上预先有可靠的保证,也使国家有稳定的收购来源,保证1951年大量收购棉花的任务。到7月底,全国各棉区合作社预购棉花工作初步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华北、华东、西北、中南在1951年4月至7月的4个月内共预购皮棉427万市担,超额完成国营贸易部门要求预购的数量。[12]
12月19日,全国合作总社向中财委提出报告,总结了包收棉花的初步经验,提出改变由过去花纱布公司、合作社、私商三个头收购棉花的旧办法,实行由合作社一个头收购棉花和向棉农供应工业品的新办法。报告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城乡物资交流不应采取旧的完全自由的交易形式,应实行这种有组织有计划交易的新形式,并可将其从棉花逐渐扩大到一切农产品的收购和工业品的供应方面。但目前只应对粮食和棉花这两项有关国计民生的农产品采取新形式,否则必然过早过多地消灭了商人,对国家是不利的。
12月24日,毛泽东肯定了该报告,对中财委批示说,报告是原则上正确的。棉花1952年应全部委托合作社收购,由三个头改为合作社一个头。至于尚有约300亿斤商品粮目前由商人收购或农民自己运至城镇卖,1952年尚不宜由合作社去收购。一则对商人挤得太快了,二则合作社目前恐怕也无此种能力,应当分作几年逐步实现这个计划。如能在3年至4年内做到全部商品粮的80%由合作社收购,就是很好的了。[13]
三、调控,指的是提高棉花收购价格和棉布、棉纱销售价格,补收中间商存量的棉、布税,给予出售棉花者优惠政策,提高棉农售棉积极性。
关于提高棉花收购价格。由于当时物价基本以粮食为参照对象,3月7日中财委发布《关于保证棉粮比价的指示》,对河北、平原、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苏北、苏南、皖北、皖南、浙江地区棉花折合粮食的价格予以提高,西南、湖南、江西、东北地区可依照去年比价适当提高。还规定,上述比价是农民在农村集市或当地合作社出售棉花的最低价格,不论任何季节均应保持,各级政府必须协助用一切办法保证贯彻执行;实行“优级优价、低级低价”的政策,严禁压级压价;财政征收贯彻棉田、粮田同等负担以及棉田以棉花抵交公粮的政策,可于秋后一次征收。[14]6月21日,政务院发出《关于1951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必要和可能条件下,农业税征收一部分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