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地区的粮食和棉花比价常常波动较大的问题,为使棉农不致吃亏,8月18日中财委又发布《关于预购棉花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指示》。指出:预付粮食预购棉花时,最好按秋后棉粮牌价作价;预付豆饼或其他实物则应按现行牌价作价并计息,秋后收棉时由棉农按棉花牌价折价偿还。[15]
关于纱、布提价。3月19日和3月29日,中财委先后发出纱布价格调整方案和调整全国纱布价格的意见,于4月1日起将部分地区价格提高。[16]7月16日,贸易部又发出《征求调整全国纱布价格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纱布必须有计划地掌握分配,适当调高价格,缩小地区差价,使减少中间剥削,以利消费者。
7月26日,陈云组织中财委进行研究全国物价问题后,发出《关于今后全国物价调整办法的指示》,指出:两个月以来,物价每天上升1‰,秋后物价存在着严重的波动危险。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掌握的纱布力量不足,进口外棉计划也由于美国阻挠而可能落空。二是农民购买力可能比去年秋天提高40%左右。三是资本家手中游资较去年大为增加,并未大量投入生产,而是待机而动。银行私人存款已突破8万亿元。如果物价发生波动,则银行存户将会向银行提取存款,争购物资,全国整个金融就会陷入极大混乱。
为保持物价稳定,中财委决定:一、想尽一切办法保障9月底以前全国纱厂开工4天4夜和10月份开工6天6夜。二、在8、9、10三个月内,银行适当紧缩投放,有计划地抽回向纱布业的放款,减低市场冲击力量。三、加强对纱布市场的行政管理。四、从8月1日起调整全国物价。
《指示》指出,以上4项办法,最主要的还是调整物价,才能适当减轻市场对纱布的冲击,把增加的农民购买力和市场囤积力量引向储备较为充裕的商品上去。但这就必然更加扩大粮食和纱布的剪刀差,对农民不利。经再三考虑和计算,这样做,农民实际购买力在调整物价后,还可能比去年提高15%—20%。如果不采取这个措施,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稳定物价办法。如果物价发生波动,则会发生极为严重后果,农民也会蒙受更大的不利。[17]
8月1日,贸易部公布调整各地纱布价格方案,全国棉纱提高幅度为5-10%,棉布提高幅度为3-7%。[18]
关于增、补税。3月29日,财政部公布《棉纱统销税征收办法》及《棉纱棉布存货补税办法》:一、棉纱统销税一律按当地国营花纱布公司牌价征收,税率6%。二、为平衡税负、调整纱布合法利润,各公私厂商现存的棉纱、棉布,应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按6%补税。公私厂商今后不得收购未补税的纱、布。[19]
这些提价、补税办法,好处是:1、提高纱、布市场价,减少了市场抢购现象。2、填补了过去税收的漏洞,增加了国家税收。3、减少了厂商的中间利润,加大了其囤积居奇的成本,因而使市场的布、纱需求和价格都得到抑止。
关于给予售棉者优惠政策。4月23日,中财委发布以粮食豆饼预购棉烟问题的指示,根据增产计划与收购计划提出,全国要预购皮棉500万担,烤烟90万担,共需粮10亿斤;要求各地财委根据预购棉烟数字计算各地能够拿出的预付粮食情况,报中财委批准实行。[20]7月28日,陈云、薄一波为中财委提出措施又指出,今后继续购棉储棉运动,实际收购数字能否增加,关键在于必须准备充足的合适棉农需要的物资(如小麦、布疋、百货、肥料等)换购棉花,各地贸易机关和合作社要努力办到。[21]各地合作社要调查当地缺粮、缺煤、缺饲料的情况,以这些供应品换购棉花,及时解决棉农水车、农具、追肥、杀虫药、喷雾器等各项需要。[22]花纱布总公司也要努力保证供应农民售棉后需要购进的物资,如粮食、燃料、食盐、灯油、肥料、农具、布匹等。[23]
关于对棉农的保障和奖励政策。8月3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棉花收获保险办法》,规定投保的棉田,凡是因为水灾、潮湿、大雨、旱灾、风灾、雹灾、霜包、冻灾、虫灾、病害、以及其他一切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棉花收获量所受的损失,都由公司负责赔偿。这样就减少了棉农的后顾之忧。11月26日,农业部发布《1951年农业丰产奖励试行办法》,棉花被列为农作物中第一项,对本年获得高额产量的劳动个体农民、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予以奖励。
四、促收,指的是动员全党全国掀起购棉高潮。
虽然采取了各种应对棉花危机的措施,但是收购棉花这最关键一环仍然实行得不理想,原因是靠旧时的收购办法已经不能适应要求。而花纱布总公司在各省的典型村调查证实,目前民间存棉量多的占1950年产量的30%,最少的也占10%左右。[24]收购潜力是很大的。根据陈云5月21日的对棉花形势的分析,5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对目前棉纺问题的指示指出,如果没有党、政动员而照旧单靠贸易收购,6月至8月底总收购量难达到7000万斤。加上目前剩棉4000万斤,总共只够两个月零4天4夜所需的原料,新花上市前的停工必然超过两个月。如此多停多减的结果,即秋、冬季纱布市场的危机更难应付。因此,必须依靠地方党委大力宣传说服农民向国家出售或储存棉花。希望自6月至8月底,能得到1.3亿斤棉花,以避免延长停工期,力求开工后增加工作日。[25]指示指出,存棉较多地区是老解放区,老区农民觉悟高,在地方党委大力宣传发动之后,可能达到要求。但必须依靠宣传解释,向农民说明将棉花售给国家对于抗美援朝、稳定物价的重要性,使他们自愿地按照规定价格售予国家或向国家储存。要防止强迫命令,以免造成农民今后怕种棉花的倾向。
6月1日,政务院和中共中央同时发布关于购棉储棉工作的指示,全国农村开展售棉储棉运动。
政务院的指示要求,必须在全国棉农中展开一个爱国主义的售棉、储棉运动,劝告有棉花的农民在合理牌价下将存棉立即卖给国家,作为农民的爱国表示,使国家在新棉上市以前能够获得必需数量的棉花,纱厂继续开工,工人有工作,前线将士有衣穿,物价继续稳定。产棉区的各级政府和有关经济部门,要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棉农代表会议或各种座谈会,向农民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既采取了各种有利于棉农的政策,棉农则应充分供应国家的棉花需要。棉农应该发家,但更需要保国。只有保卫了国家,发家才有可能。全国纱厂因缺棉而停工减产,棉农则存棉不卖,这不但是国家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有害于全国军民的衣着供应和物价的稳定。以存棉售给国家或向国家委托的经济机关作实物存储,无损于棉农而有利于国家。国家贸易公司、合作社应规定合理牌价,收购棉农的棉花,合作社、人民银行则应以有利于棉农的储蓄办法,吸收棉农的实物储蓄或折价储蓄。实行坚决的公私兼顾政策。[26]
中共中央的指示指出,政务院关于购棉储棉工作的指示非常重要,各级党委要立即动员棉产区的全体党员、青年团员、合作社员,以模范作用,推动广大棉农开展一个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售棉、储棉运动,争取将棉农存棉按照国家所规定的有利于棉农的价格全部售与国家,或向政府所委托的花纱布公司、人民银行和合作社进行存储,保证全国购棉、储棉任务的胜利完成。[27]
为了进一步使全党全国重视起来,陈云亲自起草了《人民日报》社论《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售棉储棉运动》。[28]社论指出,购棉储棉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和军民生活的大事,应当引起全国人民,尤其是产棉区人民的重视。政务院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的号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目前有存棉的棉农在公私两利的条件下把存棉售给或储存在国家委托的经济机关,以应纺织工业的急迫需要。
社论指出,目前种棉花确实可以发家。但历史上并不是种棉花者都能“发家”,棉花丰收、棉农赔本的情况倒是反动统治时代的一般现象。仅仅在人民政府时代,因为土地所有制度改革了,保护农民、保护棉农的政策实施了,才能避免“丰收成灾”,达到种棉发家。没有革命的胜利,没有土地改革,没有人民政府的成立,棉农绝难发家。所以,保国才能发家。产棉区的党组织、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应该向棉农解释这个真理,使他们自愿地将存棉在合理牌价下卖给国家。[29]
此后,由于还有许多地方尤其是县、市以下的组织,没有认真重视并抓紧购棉工作,没有及时动员所有的宣传力量展开爱国宣传教育,不善于针对农民群众的主要思想问题进行宣传工作,因而这些地方还没有取得显著成绩。6月份花纱布公司在全国各地实收棉花数量20余万担,仅占6月份应收数45%强,相当于6、7月份全部应收数1/8强。7月份如不迅速完成购棉任务,必将使纺织工业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全部恢复生产,从而造成种种恶果。
7月7日,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加强爱国售棉储棉宣传的指示》,对各产棉区各级党委提出要求:一、动员所有可能使用的宣传力量,开展爱国售棉储棉的宣传运动。应召开宣传员代表会议,加强宣传员传授站工作。对于下乡购储棉花的国营贸易公司、人民银行、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也应加以训练,。农村党员、青年团员、合作社员、劳动模范,应成为这一运动的骨干与先锋。二、召开棉农代表会议,合作社员代表会议或各种座谈会;在各村召开爱国售棉储棉的动员大会,由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带头售储,或分工分片座谈酝酿、挨户访问、个别动员及召开家庭会议进行宣传。三、针对拥有存棉的农民“怕露富”、“看涨价”的思想,进行宣传解释。必须说服棉农,使他们按照国家规定自愿地把存棉售储于国家。四、注意对私营花行、贩棉小贩进行宣传教育。少数私商擅抬牌价者,应进行说服,如不听从,应在经济上给以必要打击。
在政务院、中共中央的号召和陈云领导的中财委筹划下,全国掀起了一个购棉售棉的高潮。10月1日,来京参加国庆观礼的植棉模范曲耀离互助组向全国农民发出《爱国售棉储棉挑战书》,得到热烈响应。经过全党全国的共同努力,本年的棉花收购工作基本完成了预期计划,棉花原料满足了开工需要。11月1日,根据中财委决定,为满足对纱布需要的供应,增强抗美援朝力量,全国公私营棉纺织工厂开始突击增产两个月。本来实行两班制的工厂,改为每周增加1班,或每班增加1小时。
陈云对这次经济斗争进行了总结,初步经验一是要根本解决今后的棉花问题,必须适度扩大棉花种植面积;二是要注意工业和手工业公私各方面的关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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