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际贸易关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内外交流”“国家统制”要求,确立整体“计划平衡”领导方针。然而在实践中,进出口私营商户以及与之对应的市场运作机制依然存在,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与国家计划管理预期之间的冲突是各级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应冲破“封锁”“禁运”及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需要,上海口岸不断调整对于进出口私商的口岸管理制度,先后设定“自进自出”“公进私出”业务分配制度,在分类、归口管理基础上,先后施行联营、合营组织形式,对由私商经营的对资进出口业务实现国家计划整合。
关键词:进出口私商;社会主义改造;国际贸易管理制度;上海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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