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年)我国非正常死亡3000万人是个值得商榷的观点,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界争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当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考量和多原因科学分析的前沿问题。
以1955~1957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基准,结合1953~1964年死亡漏报及其纠正的状况,可以估算出三年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400万~ 500万人。非正常死亡人口在分布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结构、年龄结构以及性别结构上的差异。在地域结构上,四川等省份在非正常死亡人数和非正常死亡比率上远高于其他省区,乡村远高于城市;在年龄结构上,饥荒对45岁以上、0~4岁这两个年龄段的影响大于其他年龄段人口;在性别结构上,现有文献多认为饥荒对男性威胁更大,但也应考虑因饥荒间接造成因工伤亡者以男性居多的因素。
造成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原因非常复杂,难以从单一的因果关系中寻求答案。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批非正常死亡人口是以饥饿死亡类型为主、其他死亡类型为次;以抗灾能力不强引起为主、以地方救灾失误引起为次。尽管非正常死亡几百万人的教训值得反思,但不能抹杀中国政府应对饥荒所做的努力及其取得的成效,更不能借此上纲上线,意图否定新中国前30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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