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在社会史范式下开展的新文化史书写,在多大意义上能够真正摆脱 “社会文化史”的传统,换言之,新文化史式的历史唯物主义重建在多大意义上具有可行性,倒是值得深究的话题。
无论是在20世纪中期的社会史书写,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文化史叙事中,马克思主义无疑都是极其重要的书写范式,而它得以发挥这一作用的支撑或工具,则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前者中,历史唯物主义的书写范式直接被指称为“社会和历史理论”;而在后者中,则被威廉斯等人界定为“文化唯物主义”。
特点
这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书写范式的社会史与(新)文化史研究潮流,在欧美各个国家和地区表现出不同的特点。20世纪中期,“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研究小组”开始“从研究政治领袖和政治制度的传统史学转而调查工人、仆佣、女性、族群等社会群体以及他们的日常生活”,爱德华·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就是典型代表。除了汤普森,其核心成员还有佩里·安德森,以及后来在英美世界引发著名的“过渡问题之争”的多布和希尔顿等人。他们既坚持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立场出发,坚持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在社会形态过渡中的主导性基础作用,又力图用这一方法来具体研究欧洲封建社会以及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问题。
在法国,社会史与新文化史的范式书写,则主要由“年鉴学派”来进行。他们以布罗代尔的三个时间段分析法(即受地理环境支配的“长时段”、受社会生活关系影响的“中时段”,以及受政治事件和个人影响的短暂的 “事件”)为依据,分层次探讨“区域总体史”,而非兰克式的全局总体史。虽然美国学者林·亨特将这一学派归结为与战后欧洲马克思主义相并立的书写范式,但实际上,法国年鉴学派与同期在法国兴起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话语—权力理论纠结在一起,难分彼此。
无论是在欧洲大陆还是在英美,在文化主题下开展微观史学研究,是二战后马克思主义社会史研究的共同特点,由此开启了新一轮的“文化转向”,亦称“新文化史”转向。所谓“新”,含义有二:其一,继续前一阶段社会史书写范式的地方性、小叙事原则,以区别于传统宏观史学;其二,对“文化”领域的扩张作出反应,将兴起于20世纪初期的“文化理论”重新问题化,再次纳入文本研究对象加以新一轮的反思和审视。由此,它们表现出对弱势群体的亚文化和地方性文化(如英、美)、族群心态(如法国)、意识形态和文明冲突问题(如德、美)的关注。总之,社会史研究进入了以文化入手的研究潮流。
在这一潮流中,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美国学界。它在借鉴英国以伯明翰文化学派为代表的文化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出现了以斯威齐、布伦纳为代表的美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阵营,以詹姆逊等人为代表的美国当代文化马克思主义一派,而且二者的交叉形成了英美“理性选择”或“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欧洲大陆的德国也深受影响,战后致力于文化工业社会批判理论的法兰克福学派逐渐转向关注新文化史领域,尤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和霍奈特的承认理论为代表。这就是,在分析社会与历史问题时,主要致力于破解或分析含义,而非进行因果解释。
由来
在20世纪中后期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的历史性“相遇”中,历史唯物主义扮演着社会史和新文化史主导书写范式的角色。这或与其本身的形成以及此前被赋予的使命有关。184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提出了新历史观,马克思本人也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了著名的“唯物史观公式”;但无论是在术语使用还是在赋予其具体论述框架和内容上,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信和1892年的 《论历史唯物主义》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恩格斯一方面强调了与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重要原则,即突出历史唯物主义对“经济因素首要性”的强调,同时主张不能忽视经济因素与其他文化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成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史和文化史叙事的一个重要特征;另一方面探讨了唯物主义在英国、法国和德国的不同发展,以及它与资产阶级在欧洲不同国家的兴起的关系、同工人阶级的不同结合方式等问题——这些都为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和社会形态过渡问题的“国别史”的、“地方性”的和“自下而上的”历史考察奠定了基础。
第二国际时期,在普列汉诺夫和考茨基等理论家那里,历史唯物主义则直接被设定为一种社会学书写方式。随着苏联教科书体系在1920—30年代的正式确立,将历史唯物主义视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 “应用”的 “推广说”,反而加速了马克思主义思想阵营内部的“社会史转向”进程。这一社会史阐释方式也在 “中国人写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即李达的《社会史阐释方式也在 “中国人写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即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中得到了明显体现。
这些理论资源之于20世纪中后期社会史和文化史书写范式确立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它们 (特别是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反思直接导致了安德森称之为“文化转向”的20世纪初期“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兴起,而且正是基于这一“转向”的推动,20世纪中后期的欧美世界出现了各种在“历史唯物主义”(实际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题名下的文化研究,这应和了从社会史向新文化史转型的马克思主义叙事范式在战后的确立与发展。
影响
“写社会史而不引进观念的历史是不可能的。”而广义的观念史与两个概念相关:心态和意识形态。因此,心态、意识形态和话语成为新文化史叙事范式下的突出议题,也就不足为奇。在历史唯物主义题名下,马克思主义社会史与文化史书写趋势和运动的开展,一方面有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发展渊源,一方面也是对包括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内各种当代思潮的一个反应。具体说来,它对我们在今天的语境中阐释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影响在于:要从“有关文化的社会史”的传统意识形态问题研究,转变为“有关社会的文化史”的新意识形态研究路径。在前一研究范式下,马克思的“基础—上层建筑”比喻及其所隐喻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典型标志而得到抱持,由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在这一层面被理解为经济基础的“副现象”,更多具有被动性内涵;而在后者中,由于扩大了内涵的文化范畴的引入,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之间僵硬的对立关系被“解冻”,意识形态作为系统化的社会思想体系与社会心理之间的界分之“严肃性”也遭拆解,此时的意识形态概念会被阐释出更多的含义,特别是被阐释为“文化生产载体”。这或许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内涵,在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解史中的“文化转向”的最主要特征所在。
作为社会史研究新阶段的 “新文化史”研究,虽然已进入了普通人群的风俗、常识、心态等为主题的小叙事,但真正忽视政治的影响是徒劳的。正是“政治和反抗的政治问题把我们带回到文化的领域,使我们考察社会风气、心态、话语这些问题”。因此,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主体身份建构链接起来,福柯把话语与社会的权力建构网络联系起来加以考古式研究,也就可以理解了。然而,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在社会史范式下开展的新文化史书写,在多大意义上能够真正摆脱“社会文化史”的传统,换言之,新文化史式的历史唯物主义重建在多大意义上具有可行性,甚至还能否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倒是值得深究的话题。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