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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以促进公平正义:胡锦涛社会建设思想解读
发布时间: 2009-09-03    作者:任英红    来源:《浙江学刊》 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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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了六点基本要求,揭示了“改善民生”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内在关系。阐释和领会胡锦涛的社会建设思想,对当前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如何理解“社会”的含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和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①社会是以人为中心、以文化为纽带、以有目的的生产活动为基础、具有一套自我调节机制和特定地理空间的有组织的大系统。“建设”一词英文可译为(construct),意为“构造”、“建造”、“想出”;也可译为(build),意为“建立”、“建筑”,既包括“增加新设施”,也包括“创立新事业”和“充实新精神”。“建设”是一个以“立”为主的、动态的、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的创新创造的过程。社会建设即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保障、社会流动、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社会控制、社会整合等全方位的建构和创新。社会建设“从正向说,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      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公正观及其实践和发展研究(06MLZB26YB)的成果。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2页。

资源、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从逆向说,就是不断地研究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通过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①社会建设是一个内容丰富、程序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建设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与此同时,胡锦涛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②尽管这一论述不是严格的学理定义,但它基本反映了社会公正的内涵。这表明他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出发,把治国执政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制度安排、机制运作、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上。

  民生问题事关民众的生存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决定了社会进步程度和国家发展的进程,民生解决不好,社会发展就会受阻。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一系列的战略思想包括以人为本、五个统筹、科学发展观,还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都与民生紧密相连。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上出现的种种不公平,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这些民生问题解决如何,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当前,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构筑起最基础的民生“安全网”已成为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全力而为的大事。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是要有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教育、稳定的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平等的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这些决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看人民基本的生活、教育权利是否得到提高,是否得到相对公平的实惠。民生是公平正义之本。社会建设既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力量,也是衡量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与否、社会建设成效如何的试金石。这是因为社会建设的过程,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特别是让社会弱势群体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和落实公平正义,这是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性所在,而落实的程度和效果,又成为检验社会建设成效的重要途径。③

                                 二

  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和分配公平,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全社会关注,可以说是整个社会公平的基础或者核心要素。2006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学、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

  (一)教育是民生之基:坚持教育公平,夯实社会公平的基础

  ①③     “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与公平正义”

  http://www.guizhoutoday.com/Information/Theory/200712/2247.html.

  ②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06-27。

   教育是改变人的社会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缺少受教育机会是贫穷的根源。教育公平是人的发展起点,起点不公平意味着发展机会不公平,发展结果也不公平。教育不公会放大整个社会不公,教育机会的公平应当放在首要位置。

  胡锦涛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①他明确了教育公平的基础地位,对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切实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教育政策的出发点,把实现教育公平放在基础性位置,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努力使教育体现出最大的社会公平,教育事业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教育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由社会成员共享。胡锦涛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②推进教育公平,就要做到注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在城乡之间均衡分配公共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来缩小城乡差别。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高了落后地区的教育水平。这些都是党和政府努维护国民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公平正义、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就业是民生之权: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

  劳动就业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最重要的内容。劳动就业是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有就业就有维持基本生活收入来源,这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提供就业岗位,扩大劳动就业,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失业群众再就业,促进就业公平,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一,就业问题严峻,关系到社会稳定。就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已经被摆在了当前整个国家发展本源的位置。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每年新增1000多万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严峻性主要表现在:我国劳动力总量规模庞大并严重过剩,这一状况将持续约20年,而就业弹性却在持续下降,就业岗位供给明显不足,失业率的持续攀升将难以避免。③在当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也影响到我国的许多产业。再好的社会保障也不如一份工作让人对未来更有信心、更有尊严。

  第二,就业机会公平备受关注。随着我国的产业结构发生新变化,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正在确立并成为衡量包括就业政策在内的各项公共政策的标准。在就业领域,我们最强调就业的机会公平。社会就业领域中存在的种种歧视现象和就业限制,是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健康发育的致命缺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相继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和促进了就业公平。第三,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④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契约形式而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第四,国家的就业促进举措。扩大就业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和基础,是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积极的就业政策必然强调公共投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个重大责任是努力增加就业,尽可能地实改善民生以促进公平正义:胡锦涛社会建设思想解读

  ①②④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7、38、38页。

  ③郑功成:《中国民生的两大主题: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理论探讨》2004年第5期。

现充分就业。

  (三)分配是民生之源: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

  收入分配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直接反映社会成员享受经济权利公平程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关注民生,就必须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并真正建立起一个公平、合理、共享的收入分配制度。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如何分好财富“蛋糕”与如何继续做大财富“蛋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①收入分配的合理性直接决定社会成员享受经济权利的公平性。胡锦涛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分配公平,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②2006年5月,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胡锦涛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③“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④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当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基本沿着“提低、扩中、调高、打非”这样一个思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在于合理共享发展成果。

                               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一)保障是民生之安: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是公民生存的安全网”。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胡锦涛在2003年春节期间在北京郊区调研的时候,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提出了要求。2006年年底,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城市低保向农村低保再到全民低保,是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民生问题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向完善的一个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并列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重点,提出要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这标志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了城乡统筹的制度全面建设的新时期。

  胡锦涛指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①《分配是民生之源》,《群言》2007年第8期。

  ②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06-27

  ③④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8-39、38-39页。

  ⑤郑功成:《中国民生的两大主题: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理论探讨》2004年第5期。

  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①社会救助体系是集国家与社会救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医疗、住房、读书及其他方面困难,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救助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社会救助体系已现雏形。2007年,我国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配套。随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实现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编织成形。②今后将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各项救助制度落实、完善、衔接、配套,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健康是民生之福: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针对中国未来医疗体制

改革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③这是一个新提法,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符合国民的期望。他强调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已经显示未来医改方案将呈现出“政府主导”的趋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做出了明确表述,给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医疗服务在很多国家都具有公益性和福利性,但提供服务的机构大部分都为民办私人性质。④胡锦涛对于这项改革,给出的相当具体的方案和具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⑤胡锦涛所强调的医改思维有三个关键点:其一是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其二是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三是搞好医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在医改中要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我们期待着,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这就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⑥,这样能保证公民的参与公平。

  胡锦涛还提出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胡锦涛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实际上也是六大公平,即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分配公平、保障公平、医疗公平、参与公平。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促进公平正义的良策。正如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⑦

  ①③⑤⑥⑦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0、40、40、40-41、37页

  ②李学举:“我国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2007-12-27

  ④人大常委会:《医改方向正确操作需细化》,《中国青年报》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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