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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谈“有所为,有所不为”
发布时间: 2009-09-02    作者:王香平    来源:《党的文献》 20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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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化。”这是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论及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时讲的一段话。这里提出了一个关于战略实施的重要思想方法,即“有所为,有所不为”。

  治国理政,需要掌握哲学智慧。孟子提出“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人品》中则进一步补充说:“有所不为,为必成。”这些都强调了为政做事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实,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来看,“为”与“不为”是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方可保证“为必成”;如果不分主次、不分轻重缓急,不讲条件、不计后果,单凭主观愿望,什么事都想“为”,势必“为”而“无成”。从这个角度讲,“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实体现了为政的一个重要原则、方法和策略。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江泽民一直倡导和坚持的一个领导思想。1996年6月4日,他在接“863计划”实施10周年工作会议代表时就说:“发展高技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国的经济和科技实力还有限,追求所有的高精、尖技术是不现实的,应该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有所赶有所不赶。”在十五大召开前夕的1997年7月22日,他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呈报的一个会议纪要上批示:“由于国家财力

  毕竟有限,我们不可能一时在各个领域都投入更多的力量。必须从社会和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出发,统观全局,突出重点,实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继续加强基础科学研究。”

  新中国建立后几十年的科技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发展实践,也反复证明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思想的正确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为了抵御帝国主义的武力威胁,打破大国的核讹诈、核垄断,尽快增强国防实力,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决定研制“两弹一星”,重点突破国防尖端技术,作出了对我国的发展和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科学决策。1999年9月18日,在表彰为研制“两弹一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大会上,江泽民总结说,“两弹一星”事业的成功经验,很重要的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他说:“在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发展科技事业,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力量发展那些一旦突破就能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产生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科学技术,这样才更有利于赢得时间,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并且首先在一些重点领域力争尽快进入世界高新科技发展的前沿阵地。”

  江泽民强调“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仅限于科技攻关领域。他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其他领域重大问题时也提倡这种思路。

  2000年1月,党中央正式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面对这项既振奋人心又空前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从何着手呢?1999年6月17日,江泽民在阐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时说:“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开发,防止刮风,防止一哄而起。”2000年6月20日,他再次强调:“要把突出重点与全面发展结合起来。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开发不可能全面铺摊子。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搞好科学规划,选准实施重点,集中财力物力解决一些关系西部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带动西部开发的全局。”江泽民认为,“大开发”绝不意味着全面开发或者各行各业齐头并进,而是有主有次,有重有轻,有急有缓,“切忌大呼隆,切忌一刀切,切忌做表面文章”。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准要害问题,以主要矛盾带动次要矛盾,逐步展开,“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最终实现整个西部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

  可以说,“有所为,有所不为”既是一种为政思路,也是一种领导方法,还是一种作出战略性决策所应该注意的重要原则。有了这条原则,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头脑中势必就有了一根弦,实际执行中就会避免一些盲目与冒进,从而少走弯路,以利既大胆又审慎地稳步推进。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尺度并非易事。在我国各方面都处于蒸蒸日上的建设时期,一些部门和地方往往不考虑具体实际,急于求成、四面出击,凡事都希望“有所作为”,这样势必出现不该“为”的盲目“为”,该“为”的却没能全心全意“为”好的情况。2000年1月19日,江泽民在谈到财政税收工作时说:“我们的财政工作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针对的就是有些地方热衷于上项目、铺摊子,大兴土木不顾财力等条件的可能,以致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针对有些地方存在的拖欠工资这类应该切实抓而没有抓的问题,江泽民语重心长地说:我们郑重提出这类问题,“请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解决的办法”。

  “有所为,有所不为”,江泽民还把它作为开展多边外交应当遵循的原则。1997年11月25日,他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谈到该组织的角色定位时讲道:“亚太经合组织的唯一使命,就是开展经济合作,不宜把讨论的范畴扩展到社会、政治、安全等非经济领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专心致志推进经济合作。”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一句“有所为,有所不为”,简洁明了,鲜明准确地定位了该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就是“经济合作”,而不宜涉及其他领域。

  总之,江泽民反复强调和运用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个治国理政、处理国内国际问题的十分重要的思想和原则。对此,我们应该深入地领会和掌握,并善于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作者王香平,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北京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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